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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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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不可以继承土地,目前农村的土地资源主要分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而这些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能够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使用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继承承包,承包耕地、草地的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死亡,这种情况下将不存在继承关系,土地将会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1、出嫁女未迁出户口,这时其还在父母的户口之中,如果父母死亡,则能够继续承包父母承包的土地;2、出嫁女户口迁,在新居住地获得了土地承包权益,则不能够在原居住地享受到土地承包权益,如果父母死亡,则不能够继承父母的承包地、宅基地等。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直到该农户户口上没有人为止。也就是说,出嫁女如果户口没有迁出娘家,还作为农户的家庭成员,那么出嫁女也可以继承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对农户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这就是农村现在有的家庭一人拥有几十亩地,而有的家庭人均土地不到一亩的原因。这个政策一直持续到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女性也分到了土地,女性不管出嫁后,可在婆家或父母家选择一方分到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因为其所有权的关系,是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这在法律上明确进行了规定,因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出嫁的女儿是否还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应当根据户口的迁移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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