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意定监护人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意定监护人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意定监护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意定监护人的相关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意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情况下,就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可以变更或者撤销,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二.监护人可选多人担任吗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和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以得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也就是说父亲和母亲同时拥有监护权。因此法定监护人可以是多人。不同类型的人监护人也是不一样的,未成年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监护人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变更监护人。变更监护人需要带着相关的资料到人民法院办理,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别人进行办理。



·旅游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旅游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一、旅游合同中的违约金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


·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一、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 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存在两个以上主体,即缔约人必须为两人以上; (2)缔约主体必须具备民法要求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主体数量和主体的缔约能力,很容易就可以证...


·什么是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合同的概括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合同的概括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买卖不破租赁与合同的概括转移一般是在租赁关系变更后权益义务也会随着转移,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合同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该受让人享有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孕妇合同到期,公司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4条,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


·我们该如何写仓储合同?
      我们该如何写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其实很好理解。仓储就是仓库对物品物资进行存储、保管。仓储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存在,仓储是物品流通的主要环节和重要支柱。 第三百八十一条 【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合同...


·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争执怎么向法律求助
      以自己的行动变更合同,如遇争执怎么向法律求助 一、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议同意进行变更合同内实质性内容,从而形成新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均要及时、正确地履行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当中应坚持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损失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损失计算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


·合同滞纳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滞纳金比例是多少?生活中有些时候总是会发生不按时还贷,不按时缴纳税费的问题,因而需要采取手段制约。而滞纳金的规定就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手段,且带有经济惩罚性质,要求当事人按逾期天数缴纳滞纳金。那么,合同滞纳金比例是多少呢?我们为你解读。? 一、合同滞纳金比例是多少《征管...


·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我国对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司法实践中,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来说是完全不同的,涉及到罪与非罪的界定。因此了解清楚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在购买人身保险的时候,我们往往需要签订人身保险合同。在发生保险理赔的纠纷之后,人身保险合同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主要依据。那么,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