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双方如何办理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双方如何办理离婚?

首先,离婚登记的条件是:

(1)、夫妻双方都必须愿意离婚。

(2)、夫妻双方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提出离婚的人必须持有离婚协议,协议必须具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义,另一方面是抚养子女,以及处理财产和债务。因此,咨询必须有相同的意见。

(4)、建议离婚者必须拥有在内地结婚的登记权,或中国大使馆签发的结婚证。

其次,提交离婚登记所需的文件包括:

(1)、为离婚人士及其居民身份证提供户口本。

(2)、为离婚夫妇提出结婚证。

(3)、为离婚夫妇提出离婚协议。

(4)、建议离婚夫妇应提交单人上半身的两张两寸照片,并且必须是免冠彩色照片并且是近期照片。

此外,登记离婚的程序:

(1)、建议离婚夫妇应到其中一方或者县级市民政局的永久居住区,或者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处提交。

(2)、建议离婚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且必须在婚姻登记处面前打印指纹和签名。

(3)、建议离婚夫妇在离婚协议中签署协议同意书,并在婚姻登记处面前按指纹和签名,并签署协议三份。

(4)、婚姻登记机关严格审查离婚当事人提交的文件,以及文件和证件的文件,然后登记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人。

最后,登记离婚的时间限制,以及收费标准

(1)离婚注册时限:只要文件齐全,登记再发出离婚证明。

(2)离婚登记费:每对9元。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的婚姻有哪些?
      相信您都知道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都必须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而实践中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也是大量存在的,那么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的婚姻具体是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的婚姻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


·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破裂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


·婚内出轨法院会怎么处理
      婚内出轨法院会怎么处理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


·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
      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当事人依法去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关于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自愿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要一起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两种方式中,比较建议的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协议...


·同居保证金是否属于彩礼
      有的男女可能会在同居期间就约定一个保证金,而日后如果顺利结婚的话,这个保证金就自动的变为结婚彩礼。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同居保证金就是属于彩礼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同居保证金是否属于彩礼 双方约定的保证金是一种合同,是对恋爱约定的保证形式。我...


·两高国家赔偿规定解释具体内容
      近几年随着网络等媒体的发达,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关于冤假错案的新闻?。在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这些司法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使当事人受到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失,国家应给予这些受害者一定的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两高国家赔偿规定解释的具体内容吧。 两高关于办理刑事...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保险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保险 1、财产险 (1)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六)其他人的财产,例如孩子和父母的财...


·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并且也按照国家的规定签订好了离婚协议书的话,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会让离婚协议书生效。此时如何夫妻单独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按相关法律...


·2023女方重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女方重婚的情形都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判决后一年时间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离婚后,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