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有案底吗?缓刑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缓刑有案底吗?缓刑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一、缓刑有案底吗?

有案底。

缓刑是刑事犯罪的一种处罚手段,和实刑一样是会存留案底的,这个犯罪记录会写在你的档案里面,跟你一辈子。

判处缓刑的人是有限制的,一般判处缓刑后要交有其所在社区进行统一管理,进行再教育,就是社会校正,这个通常是有其所在的乡镇的司法所来完成这个任务,比如说每个月进行一次到两次的政治学习,从思想上认识自己的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缓刑期间你要离开这个地方,比如说出远门,是需要向所在的辖区报备的,同意了你才能去,如果你换手机号,也要第一时间报备,也就是说你需要保证监督教育你的机构能随时找到你。

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你能遵守纪律,顺利通过缓刑期,那么法律对你的惩罚就结束了,跟刑满出狱是一个效果,不在执行实刑了,但是如果你在缓刑期间犯新罪那就麻烦了,是要取消缓刑数罪并罚的,注意了,这里是取消缓刑,和坐牢不一样,坐牢的话你坐过的刑期是计算的,缓刑的执行期限是不算的。

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发生应当撤销缓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督管理规定等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所以说对于缓刑,只是对那种犯罪情节轻微且悔过真诚,回归社会后没有危害性的人的一种算是特殊待遇吧,并非是不受刑事处罚,只是换一种更人性化的处罚方式,当然既然是犯罪肯定会有案底,




二、缓刑案底在哪里可以查到?

缓刑案底要到公安内网上才可以查找。

根据我国《犯罪记录信息管理及查询》相关规定:

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缓刑案底查询:

1、国家机关查询: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仍然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2、律师在犯罪记录查询上的权限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

3、普通公民的查询权限

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主要是查询的用途),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




三、缓刑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缓刑不是免除刑事处罚。其案底是不能消掉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

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刑事污点对当事人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很难具体讲清。

一般生活是不受影响的,如买房子、坐飞机等,但当律师、教师等对此有限制的。

父辈们有犯罪记录,只要孩子没有不当言行的,不影响参军、考大学,机要、通讯敏感岗位的受影响。


·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金额多少构成犯罪?
      在我们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讲究信用十分重要,否则,很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常见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是持卡人恶意透支。持卡人透支数额在合理范围内,不会构成犯罪;如果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则是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金额多少能构成犯罪?我们为您解答。 一...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拒不到庭怎么办
      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即被告不去法院仍然会依法宣判,同时公告送达,并且可以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


·浙江省关于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被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行为,这也就意味着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进行处罚,这样才能约束您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我国法律对于一些具体的特殊情况,会依法作出假释或者减刑的决定,比如说浙江省关于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


·刑事诈骗和解了可以放人吗
      可以放人,构成诈骗罪立案之后,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单独和解是不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减刑
      很多时候,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会得到减刑的机会,姑且不论实际能减刑多久,只要能够减刑对罪犯来讲就是好的。不过减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究竟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行贿不要怎么办,会构成行贿罪吗?
      一、行贿不要怎么办,会构成行贿罪吗? 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成犯罪的话,那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2023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人罪案件从犯的辩护意见书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人罪案件从犯的辩护意见书是怎样的 一、审查起诉阶段故意伤人罪案件从犯的辩护意见书是怎样的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


·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一、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


·被依法行政拘留最长管多久
      行政拘留最长管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行贿受贿等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做出了新的司法解释。针对适用数额,严重情节做出了新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希望可以对您了解行贿、受贿罪有所帮助。 一、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 1、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