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二、交通事故理赔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的赔偿程序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工作人员首先进行责任的认定。只有确定了责任的承担比例之后,才能够确定最终应当赔偿的具体金额。当然了,民事赔偿的项目当中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等。


·一、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如何处理?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应当由司机本人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并不能够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国家所规定,雇主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的前提,必须是属于雇员从事的是雇佣活动。否则的话,并不需要雇佣者自己承担一定的责任。雇主责任的道理主要在两个方面:雇主对雇员负有选...


·行人全责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
      行人全责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交通事故行人全责,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饮酒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饮酒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但还是有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自酒驾入刑以来,饮酒驾车的朋友越来越少,代驾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应运而生。代驾公司提供的业务包括酒后代驾、旅游代驾和商务代驾等。我们时常会看到骑着折叠电动车,在各大酒店附近徘徊的代驾员。他们专为酒后的驾驶员提供服务。我们驾...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发放?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发放?工伤复发期间员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 待遇,也是按照工资全额发放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


·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
      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 1、以伤亡人数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恶...


·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东西,提交哪些材料?
      当我们身受工伤时,需要所在的单位对员工进行申请工伤鉴定,或者家属自行解决,受了工伤后做申请鉴定更有利于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东西,在工伤赔偿时该提交哪些材料?以及在申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我们详细的总结了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先垫付,住院费用可以由被撞人先行垫付,之后由保险公司报销或肇事者赔偿。“出交通事故后一般保险公司是很少垫付的,因此,你作为受害者可以先行垫付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但必须把票据、病历等相关材料保留好,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车辆作出扣留,不过此时事故没有处理完毕,自然这里的扣留也就不会是处罚了。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交警需要对涉事车辆进行扣留的,要严格控制扣车的时间才行。那究竟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多少天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什么?私家车被撞误工费的赔付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车险先行赔付是有些保险公司车险行业较为重要的政策,这项政策执行已经有十多年时间,很多人对车险先行赔付条件不是很熟悉,即便是符合条件的车主也没有使用其条款,车险先行赔付其实是一项比较好的政策,对缓解车主经济压力,尽快拿到车险维修费用是非常有帮助的。 第一、...


·新能源汽车报废年限
      《汽车报废标准》第五条条款: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条款解读:此前,中国机动车相关报废标准始于1997年7月15日发布的《汽车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