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自留地该如何确定归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自留地?农村自留地该如何确定归属?自留地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东西,我们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没有继承的权利,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法律是怎么规定自留地的继承问题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农户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个人所有。你父亲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也就是说你们有权利经营自留地,自留山。但是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拥有。



·土地使用证抵押给别人了手续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抵押给别人了手续怎么办? 人们买到商品房后,会有一个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个土地使用证说明了使用土地的合法性,也是房屋产权的重要构成凭证。如果人们有大额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将房产进行抵押,土地使用证也一并抵押出去。那么,土地使用证抵押给别人了手续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贷款?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贷款?国有土地证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数量逐年增加。而征地补偿便成了的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补偿的多少关乎着农民的利益。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为你解答。 一、农村征地补偿的构成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自己名下的土地被国家收回并用作公共用途虽然是强制的,但国家也会出于为老百姓考虑的立场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而国家对这些土地征收后的补偿并不是随意为之而是有硬性标准的。下面一起来看看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一、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包括田地吗?
      一、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包括田地吗? 田地不属于遗产范围 遗产是个人生前所有的财产,需要个人有所有权。农村田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是在承包协议内的使用权 不过田地上种植的作物属于遗产,继承人对收割的作物或者出售后价款可以作为遗产分割 二、立遗嘱儿媳妇在场有用吗? 儿...


·征地补偿款标准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金额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


·企业征地补偿价位标准是多少?
      企业征地补偿价位标准是多少?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会逐渐发展壮大,当达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进行生产扩张,而扩张需要土地。这就形成了企业征用土地,在符合法律规定下,企业可以与征用地居民或村民进行协商。虽然我国在企业征收土地的标准上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但基本标准还是要根据当地政府政策来确...


·厂房土地使用权终止后怎么办?
      厂房土地使用权终止后怎么办? 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企业工厂只能以租用方式缴纳出让金使用土地。国家对于不同性质的用地规定的使用期限是有着明确的规定,到期后可以续期,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出让金。那么,厂房土地使用权终止后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厂房...


·土地使用证2年过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证2年过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最低也是长达几十年的,所以人们平常不会刻意的去关注土地使用证的期限问题,也有可能是在整理相关证件的时候,猛然间会发现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还有两年的时间就要过期了。这样对于持有土地使用证的当事人来说肯定也就非常的担心土地使用证2年过期怎么处...


·土地使用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或者转让等等,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其他转让合同不同,因此不能私下合同双方自行签订,要想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的效力得到认定,需要按照规定制定和签署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这样既可以减少问题的出现...


·征地补偿内容有哪些标准
      征地补偿内容有哪些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