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承包耕地被征收建公路,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补偿给失地农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承包耕地被征收建公路,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补偿给失地农户?

国家征占土地需要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费,补偿款的金额由于地域不同,价格有所不同。一般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价格高于落后的地区;位置接近城市的价格高于位置偏远的地区。土地被征占后的征地补偿费给谁要取决于你的承包合同的类型。

一、承包合同种类和区别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家庭承包合同和其它方式承包合同。

家庭承包合同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从本集体获得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地所签订的承包合同。

其他方式承包合同就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支付一定数额承包金后,获得承包土地并且签订的承包合同。

两者间最主要的区别:

1.家庭承包不需要支付承包金,其他方式需要支付承包金。

2.家庭承包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其他方式可以是任何人。

二、征地补偿款给付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果土地上有临时建筑,那么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给物主人;如果地面上有青苗或者栽种的药材、树苗等,那么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实际拥有者。安置补助费给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如果放弃统一安置,由集体支付给农户。

不同的承包方式征地补偿款给付不同。

1.家庭方式承包土地被征占

征地补偿款的总额不超过80%制度给农户,其余不超过20%有集体留存做为公积公益金。

2.其他方式承包土地被征占

征地补偿款全部由集体留存做为公积公益金。如果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绵阳市企业征地的法规及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绵阳市企业征地的法规及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绵阳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然也不可避免的会面对企业征地的情况,这也就意味着绵阳市的市民会非常关心企业征地的法规及补偿标准,这些都和您的生活息息相关,绵阳市的朋友们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么,绵阳市企业征地的法规及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一、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


·土地使用权公证费是多少钱
      土地使用权公证费是多少钱 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是可能会涉及到需要公证的,但是相信您也都知道,一旦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那么就会涉及到需要缴纳费用的问题,提前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公证费是多少钱,可以在办理公证的时候更加顺利,以免出现意外情形无法成功办理公证,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泸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泸州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泸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


·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归属于个人财产领域,所以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能进行非法转让买卖和使用。那么,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为您进行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


·耕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但是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房地产买卖在我国是十分常见的一个行为,因为现在每个人结婚几乎都要首先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的购买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地产买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黑龙江征地补偿款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款标准? 黑龙江城市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拓展范围亦不断向外,政府征取土地在所难免,农民作为城市化建设的牺牲者,更加关心的是黑龙江征地补偿款是多少。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关于黑龙江征地补偿款的标准及政策。若有最新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


·两地分居有小孩怎么离婚,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在符合相关法律的条件下,每个人都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在婚姻关系破裂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分居离婚的方式结束自己的婚姻。现实生活中,在分居离婚的情况下往往还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两地分居有小孩怎么离婚呢,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两地分居有小孩怎么离婚...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直接使用土地,使用是由具体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家通过税收和土地的有偿制获得收益所以只要符合使用国家土地的条件,我们都可以合法的成为土地的使用者。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的形式进行。那么具体的国有土地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