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及能否变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及能否变更?

1、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以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土地确权过程中一般是以家庭户主为承包人、家庭其他成员为土地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所以如果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农民则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土地确权,到底是确权到父母的名下,还是自己的名下,因为当父母去世之后,根据《民法典》在承包期内,其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的规定,农民可以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

2、户口独立已经与父母分户

如果其已经单独立户,与父母的户口进行单独的区分,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就需要注意了,如果将土地全部或者部分确权到父母名下,而不是确权到自己名下,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制的规定,分户之后就属于两个家庭,所以这种情况下已经确权到父母名下的土地将不能够继承!但农民朋友需要注意,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上的附着物,如农作物、果树等等是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其子女能够继承!

土地共有人有哪些?

1、在上一轮土地承包中未分得土地的农民

上一轮土地承包基本在1997年完成,所以1997年前后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大多都没有分到承包地,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被确认为土地的共有人。而且他们本来就没有土地,这样对他们有大好处。

2、将户口迁往大学所在地的在校大学生

虽然他们的户口发生了变迁,但是他们第一没有个人的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开支依靠父母;二来他们中的大部分也没有分到自己的承包地,也应该被登记为土地共有人。

3、农村外嫁女

一般农村闺女外嫁之后都要发生户口的迁移,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应该被登记为土地共有人,可以再婆家或娘家选择一户进行登记,不能重复登记。

4、进城务工,但是没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

如果在城里工作稳定了,自然不能被登记为土地共有人,像农民工朋友或者其他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朋友们,还是可以被确权为土地共有人的。

5、农村的退伍军人

农村退伍军人被登记为土地共有人时需要备注说明。

6、已经离世的老人的子女或继承人

已经离世的老人,但是他名下的承包地依然没有到期。所以在这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前,离世老人的承包地可以由家人子女或者指定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

总的来说,土地共有人的登记,不仅仅是在土地确权的时候把这个家庭成员的名字登记到土地确权证上,也意味着这个人将和户主共同享有这承包地的相关权益,比如承包地被征用的话,征地补偿款里还应有土地共有人的一份,甚至针对承包地的补贴也应有土地共有人的一份。

土地确权在自家兄弟名下,该怎么办?能变更吗?

首先,农村土地在确权的过程中,会有三次公示的机会,在进行公示的期间,村民有权提出异议,变更土地确权内容;

但是,如果村民错过了公示时间,按照规定,如果是兄弟之间没有进行分户的,在确权登记证明时,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已经分户了的,自家兄弟是没有权利将你的土地确权在他名下,因此,完全可以去到村集体申请变更,实在不行,去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换证;

特别提醒:土地确权后,这几种情况下,村集体依然有权收回农民承包地

第一: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林地村集体无权收回)

第二: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进行破坏经营;

第三:土地流转后受严重损害,有权收回;

第四:承包地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依法收回;

第五:自愿退出承包地,有偿进行收回

第六:五保户去世并销户,无偿收回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日前,山东省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上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本次调整要求,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上调幅度控制在10%至50%范围内,最低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提高到5万元/亩以上。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法定征地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不可以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是进行房地产抵押的话,则抵押行为无法办理登记,同时这也的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到底不可以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可以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房...


·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仲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


·撤销权之诉受益人地位是什么样的?
      撤销权之诉受益人地位是什么样的? 一、撤销权之诉受益人的地位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二、撤销权诉讼的主体有哪些呢? (一)撤销之诉的原告 撤销权人是指...


·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是否可以购买?
      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是否可以购买? 建议不要购买。购买的二手房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人们购买的房屋如果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过户肯定遭拒。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这些都是购房者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根据法律...


·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关于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的,不是谁单独决定的。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 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对于征收地,居民应该作出合理的行动,找到合适的...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2023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拆迁改造其实是一个相当的耗费精力和财力的事情,且拆迁一旦开工的话您就会发现,新的建筑物几乎是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能够完成了。但为了能够顺利的完成拆迁工作,政府在这之前是要做好各种充分准备的。长沙市政府就详细的制定了关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条例,长...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其实土地使用证上面就标注的清清楚楚的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注意。其实在我国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当中,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制定办法和管理方针就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一、国有土...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在道路建设加大了力度,同时也让各个城市的联系更加便捷。其中在高速公路方面有明显的体现。那么,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呢?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高速公路建设所占用的土地所补偿的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


·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泸州这几年也会涉及到一些农村征地的工作,为此也出台了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涉及到的土地类型比较多,有农村住房用地,有农耕地,征收标准也是不一样,但是每一项标准都是根据实际的要求来制定的,具体的标准如何,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中主要包含: 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