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欠款时效规定为多少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欠款时效规定为多少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三种情形: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2、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3、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把法定时效期间予以延长,但不得超过20年。二、怎么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管辖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实生活中,当你发生了欠款合同的纠纷的时候,你可以选择用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办法,这也是相对比较友好的办法,另外还有通过和解和调解的办法,还有仲裁解决的措施,如果实在不行就通过诉讼的办法解决等等。不过小编也提醒一下,在必要的时候解决合同方面的纠纷,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这样能够更好的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很多借贷关系纠纷中,借款人都不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向要借此逃避还债。而这种情况下,作为出借人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那现实中该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1、借贷...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 其实贷款不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债权关系的,这是我们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一种有偿利息的借款方式。整体程度上,贷款对于满足社会的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在贷款的支付方式上也不像您想的那么单一化。我们下面要给您介绍的内容就是在我国贷款...


·公司法人欠债股东受不受牵连?
       一、公司法人欠债股东受不受牵连? 公司法人欠债股东受到牵连,《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


·抵押担保债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抵押担保债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公司经常遇到的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作为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债券作为一种有价的凭证需要公司在日后偿付,为了提高他的信用力度,公司可能对该债券进行了抵押和担保,为将来债券的债权人实现合法利益提供保障。我们接下来就抵押担保债券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


·公司债券与中票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与中票区别有哪些?一、公司债券与中票区别有哪些? 首先审核人不同,企业债是国家发改委审核,短券中票是交易商协会审核,发改委的职级比协会的高,因此其政策的敏感度和执行力度现阶段要更好。比如企业债目前可以投向保障房项目,而中票等还未放开。 其次,审核严谨度不同,目前而言企业债...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和贪污的行为,之所以最终构成的罪名不同,主要还是因为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其中挪用公款里面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仅是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那现实中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实际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1...


·法律规定债权可否继承?
      法律规定债权可否继承?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
      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 一、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条没有写对方身份证号码,但能证明对方就是借款人的,并且有借贷事实关系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公司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


·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
      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在实践中,有时对贷款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之间的界限认定往往比较困难。有人认为只要到期不还所借款,就以贷款诈骗罪论处。还有人认为,只要借款人到时候承认欠账,就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应以民事借贷纠纷处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一起在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