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按照正常的土地确权流程,土地确权时,村委会必须先和你或者你的家人取得联系,告知村里的土地确权事宜,以及需要你们参与的工作。

  一般有以下3种情形:

  1、你回到当地,参与土地确权,完成自家土地确权工作;

  2、你无法赶回,写委托书找人代为确权;

  3、你无法赶回,不委托他人确权,或者村委会没有办法和你取得联系,先暂时按照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里的面积和四至关系进行备注登记,但不发证,等你以后回来了再进行补登确权。

  确权过程中有一个步骤是相邻的宗地双方要派人和调查员到现场指界并签字确认。以后相邻双方都不会因边界再起争执。

  如果指界时不能到场怎么办?

  1、确权指界时,调查员要查验双方指界的人员身份证明。如果当事权利人本人能出席最好,出具身份证明就可以了。如果不能出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指界,代理人须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经双方认定的界址,要由双方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不识字的,可由调查员代签,并由指界人按手印。

  2、如果指界时其中一方不能到场而缺席指界,其宗地界线将根据土地权属资料及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果双方都不能到场,则他们的宗地界限将由调查员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和实际使用现状及地方习惯与村委会的意见确定。

  3、对于缺席指界的确界结果,将会以书面形式送到违约人手里。当事人如果对确界结果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要求重新划界,并自行负担重新划界的费用。如果逾期没有申请,则视为认可确界结果,确界结果自动生效。

  4、如果自家的房屋外墙或围墙外与街道、小巷、道路等公共土地相邻,则由村主任或村民小组长指界确认。

  错过土地确权,没有及时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意味着你的承包经营权很难有法律保障,后续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将非常麻烦。

  因为在外打工而错过确权,无非是信息不通畅导致的。远离家乡,没有时间和机会关注自己村里的情况,加上村里在统一确权的时候也没有通知到位,导致户主完全不了解统一登记的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错过了村里的土地确权,那么你就需要跟村委会去确认以下几点:

  1、村委会有没有对你的承包地做备注登记,如果没有,申请其备注登记一下;

  2、村里面现在是否还可以进行补登,如果可以怎么进行补登,是直接在村里,还是需要自己去县级国土局?需要哪些资料?……这些都要了解清楚。通常是需要自己去县国土资源局去申请补登。

  如果已经不能进行补登了,那就询问土地确权补登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并请求上级部门到时候告知。

  土地确权这样重要的事情,自己还是要多上点心。平时多主动和村里的人了解下进度和情况,尤其是和村里与自己情况类似的人多加联系。确权完成,就能早点拿到确权证,对于在外务工不依靠土地生活的人来说,是更加重要的,比如说你要把土地流转出去是必须用到土地确权证书才行的。


·农村土地使用证怎样补办可重建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怎样补办可重建吗?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公民合法使用土地的证明是拥有土地使用证。在农村地区,有一些房子由于年久抢修,房屋的主人会想要推倒重建,但却突然无法找到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使用证怎样补办可重建吗?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回答以上疑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土...


·云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中国的经济实力是越来越强了。这跟我国政府的一些行为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比如说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而进行征收土地。当然征收土地他会考虑到农民的利益因此会对农进行补偿进行补偿。那么云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地补偿 ...


·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会是什么
      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会是什么有些国家的工作人员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这些都是构成了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碰到这种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国家一定要严惩他们,他们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下面就来看看认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定罪的方...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房屋是土地的附属物,租地是你只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你买下该地才能享有其所有权,土地上所盖的房子才属于你个人所有,才能办理产权登记及产权证.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我们就将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湖...


·房屋土地使用权咋过户?
      房屋土地使用权咋过户?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流程如下: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2、带着测绘图和评估报告到当地土地管...


·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一样嘛?
      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一样嘛?我国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虽然民众不能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有土地的使用权会有一个土地使用证,符合相关要求在土地上盖房后还会有一个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下面为您介...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出让是指将土地的使用权给他人,他人并向土地的原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土地出让在农村还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呢?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一)协议; (二)招标; ...


·土地使用证户主父亲过世需要变更吗?
      土地使用证户主父亲过世需要变更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


·回迁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
      回迁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在生活中,许多年轻人由于资金不充足会选择买二手房解决燃眉之急,但是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久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为如果年限到期,需要额外支付一大笔土地出让金,十分不划算。...


·最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甘肃省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