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自行车撞人算交通事故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自行车撞人算交通事故吗?可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或作为公众交通使用的地方。事故必须有损害人体或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以有交通违章行为为前提,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过失。所以如果自行车撞人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地点,并且有损害的,加上自行车所有人主观上有过失的,自行车撞人就属于交通事故。二、产通事故责任的确定是怎么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综合上面所说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只针对于机动车辆,而对于自行车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事故的,也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从而在处理上面也会按交通法进行办理 ,所以,在发生事故之后如果比较轻微的那么就可以私下协商,如果确实协商不好的就可以报警处理。



·新房交房流程是什么?
      新房交房流程是什么? 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如两书一表);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


·延期交房退房,开发商赔偿贷款利息吗
      延期交房退房,开发商赔偿贷款利息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很多买房的人都会选择退房,退房就会涉及贷款问题,因为现在大多数开发商都是销售的期房,买房的人已经支付一段时间的贷款利息了,那么延期交房退房,开发商赔偿贷款利息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延期交房退房 开发...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汽车抵押条件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谁出?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谁出?由肇事方承担;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车主赔付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 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


·物权大于债权可以抵押车吗
      物权大于债权可以抵押车吗 一、物权大于债权可以抵押车吗 可以。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物权与债权都是法定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与调整。 但是,在法律关系中,物权要优于债权,物权是绝对权,是法律所赋予的拥有、支配、处分、收益的法定权,具有排他性的;而债权是相对权,属于可实现权或待实现权...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文件?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文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


·一、交通事故扣留车辆什么时候能提走?
      一、交通事故扣留车辆什么时候能提走?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最多两月个能提走,具体规定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