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认定 如今因为医患联系越来越严峻,致使很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认定

如今因为医患联系越来越严峻,致使很多人不了解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差异,致使不能享用合法的权益,而且因为医疗事事故难以鉴定也加大的影响了事故者对自个合法权益的保护,下文便来讲讲对于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认定的方式。

一、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是指在事故保养工作中,因医务人员治疗保养过错,直接形成病员逝世、残废、安排器官危害致使功能障碍的成果等。据此,医疗事端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医疗做法即违背医疗卫生办理法令、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和治疗保养标准的做法;

3、有片面过错;

4、形成人身危害的危害成果;

5、医疗做法与病人人身危害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事故等级

依据对病人人身形成的危害程度,医疗事端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形成病人逝世、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形成病人中度残疾、器官安排危害致使严峻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形成病人轻度残疾、器官安排危害致使通常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形成病人显着人身危害的别的成果的。

三、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族有权在发作事故或事情不良成果发作后一年以内提出医疗事故

2、病员逝世的,其家族应当在病员逝世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端或许事情的判定。其中尸检的请求,则应当在病员逝世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地点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分进行。

3、医疗纠纷的两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的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判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请求判定。对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的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判定结论书之事故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4、两边当事人对判定结论没有争议的,能够就处理计划进行洽谈;洽谈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请求处理。对该处理决议不服的,两边当事人能够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地点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分请求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对地点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分所作的处理决议或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理决议或复议决议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一般医疗事故通常都很难确定,因为要证实医院查看失误很难证实,您先保留好所有医院的医治记载单据之类的,然后尽快去医院本地的卫生局反映情况,让他们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医疗事故判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才会有赔偿。上述文章是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认定的大概方式以及赔偿,详细的事故认定和处理方式可以咨询律师对口解答。


·医疗责任事故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医疗责任事故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一、医疗责任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医疗责任事故的具体表现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


·医疗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工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4、十二个月的,按...


·医患纠纷调解要注意什么
      医患纠纷调解要注意什么医患纠纷的解决可以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选择。而在不同的处理方式下,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那么医患纠纷调解要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医疗纠纷的调解组织。 依主持者的性质,调解可以分为:行政机关的...


·医疗费: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


·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
      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异地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异地医保需要什么手续参保人需要持有本人已经激活且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一、要先论证医院是否有责任,必须从法律角度审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则医院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法定职责,患者在被送到医院后,医院应当及时对患者进行救治但医院并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显然医院对此存...


·侵权责任法医疗过错的规定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医疗过错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医疗过错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者):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如果说医疗事故的相关的医生和医务人员没有存在着过错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主要还是因为这样进行判断的话,才是有利于相关人员的,才是公平公正的。出了医疗事故,我们先要看看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