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犯罪中止还是犯罪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犯罪中止还是犯罪吗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1)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2)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2.主观条件:中止的自动性。——"能"达目的而“不欲”“能”与“不能”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导致自动停止的原因一般是:(1)真诚悔悟,良心发现而停止。(2)因被害人的哀求、第三人的劝说而停止。(3)害怕受到刑法处罚。a.因为担心当场被发现(抓捕)的而停止的,属于犯罪未遂。b.担心当场被发现,但仅仅是名誉受损,而不可能当场被抓获,停止下来的,属于犯罪中止。c.担心日后被告发、抓捕的,停止下来的,成立犯罪中止。害怕受到法律处罚而停止犯罪的,由于是否真正受到法律处罚,还是不确定的,如果在犯罪现场就要被司法机关抓获,应当认为,法律处罚是立即起作用的,这种情形下,停止犯罪不成立犯罪中止。但是,如果是害怕日后受法律处罚,由于法律处罚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此种情形下,即使将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也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处罚,如果停止犯罪行为的,成立犯罪中止。(4)基于目的物的障碍a.在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中,行为人仅想盗窃一般的财物嫌财物少而放弃的,属于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是想偷特定物,但特定物没有出现的,停止下来的属于未遂。b.针对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利的犯罪中,对象没有出现而放弃的,属于犯罪未遂。c.发现是熟人而放弃的,成立犯罪中止。由于犯罪以熟人为对象并非不可能,在实践中反而大量存在, "熟人"本身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继续,所以行为人因为对方是"熟人"而停止的,一般成立中止。(5)基于嫌恶之情放弃。例如强奸犯嫌弃被害妇女过于丑陋而放弃强奸的。同样这种放弃不是基于外部的强制,仍然可以成立中止。在这里跟大家明确一下,犯罪中止包括犯罪未遂,但是两者的具体意思也是不一样的。犯罪中止,会不会免于处罚,是根据犯罪情节决定,也是根据犯罪人的悔改态度决定,公安机关需要综合两者,然后进行判刑裁决。



·刑拘到批捕多长时间是多久?
      一、刑拘到批捕多长时间是多久?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


·我国对信用卡诈骗罪与侵占罪分别是怎样量刑处罚的
      《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了罪名,而原则上针对不同的犯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在涉及到财产类的犯罪中,信用卡诈骗罪与侵占罪是比较常见的。那我国对信用卡诈骗罪与侵占罪分别是怎样量刑处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决缓刑可能吗?
      都知道吸毒是违法的行为,对于行为人一般是处行政处罚,但是对于买卖或者是容留他人吸毒就另一回事了。那么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决缓刑可能吗?容留他人吸毒如果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也是可能判缓刑的。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决缓刑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一、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区别: 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2、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 《刑法》第...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判决最快多久
      一、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判决最快多久? 根据实际情况。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限1个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3个月内审理判决,如果案情复杂,每个阶段可能延期。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


·什么叫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关于缓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太陌生。一般法官在对被告人量刑处罚的时候,就有可能同时宣告缓刑。而在之后服刑的过程中是不能再作出缓刑的。那在法律上面,究竟什么叫缓刑呢?而要想适用缓刑又该满足怎样的条件。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叫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


·传销领导罪退赃能判缓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


·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是合理的吗?
      一、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是合理的吗?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是合理的,但是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抗诉。人民检察进行抗诉是有一定条件的,当案件不符合抗诉要求时,人民检察院自然不进行抗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陈检察院进行抗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


·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虽然说国家制定的有诸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学校的学生们有的时候总认为自己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有很多的刑事犯罪都是未成年人群体居多。检察机关甚至在侦查抢劫罪的时候,还发现犯罪对象有大学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一、大学生抢劫罪的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