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二、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3、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

4、书记员

“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

5、翻译人

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

6、鉴定人

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

在理解这一问题时,应掌握:证人不适用回避的规定,证人即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作证。

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刑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全文有哪些内容?
      目前,尽管人们对于钱财的使用非常谨慎,但还是免不了可能会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中从而损失大量财物。不过,为了打击此类犯罪,国家就已经对这方面进行了处罚规定。那么,您一定想知道刑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全文了。那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各种类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都是如何规定的? 非...


·监外执行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外执行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因此不存在什么折抵刑期的情形。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之间会有时间差,这个问题通过司法技术即可解决。比如,法院在收监执行决定书中可以明确规定时间差不得作为刑罚执行时间,剩...


·盗窃罪的其他严重情节都有哪些
      对于盗窃行为来讲,在一般情况下需要结合实际的数额或者情节,那么才能认定行为人是构成盗窃罪的。当然如果属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等特殊情况的话,则实施了相关行为的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而在实际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此时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那么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中非直接致伤者也会受到处罚吗?
      故意伤害罪中非直接致伤者也会受到处罚吗?非直接致伤,是指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被害人的所受伤害非侵害人直接造成,而是被害人在对方强烈的暴力和精神胁迫下,为摆脱、解除危险而“自行”造成的,也构成故意伤害罪。二、故意伤害的形态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


·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要是在服刑期间能够符合减刑条件的话,那么也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对此我国也作出了规定,那究竟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


·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国企在我国的社会地位当中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一些国企领导的权力可以说是比较大的,但是同时也是受我国法律限制的。因为国企的每一项决策,都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公民的基本利益是紧密相连的,因此我国法规也是不允许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盗窃罪一般多久判刑?盗窃罪会被拘留多久
      一般的盗窃行为需要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如果是入室盗窃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只要有这样的行为就要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我国法律中规定构成盗窃罪一般多久判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盗窃罪一般多久判刑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两个人斗殴拘留多少天,怎样处理
      两个人斗殴拘留多少天,怎样处理一般情况是五日到十五日不等的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


·刑事诉讼法讯问的原则包括哪些?
      讯问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讯问过程当中,有利于查清案情。但是实际上,讯问室,需要坚持一定的原则,并不能够滥用,那么刑事诉讼法讯问的原则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讯问的原则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法的下列条款中:第一百一...


·犯罪人可以保释吗?
      犯罪人可以保释吗? 一、保释 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在英美法系,保释制度已较为发达,立法趋于完善,司法实践经验也较为丰富。 二、犯罪人可以保释吗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


·共同犯罪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