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考验期犯新罪能判缓刑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缓刑考验期犯新罪能判缓刑吗《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从条文规定间的关系来看,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也不应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从该款条文的规定来分析,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都必须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缓刑期间的注意事项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期间犯罪人员居住的社区应该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缓刑期间如发现违法犯罪人员的新罪行的,应该重新进行宣判,取消犯罪人员的缓刑判决。缓刑人员如离开服刑居住地的,应该报备当地的执行机关进行审理和批准。



·番禺的行政拘留所在哪里?
      番禺的行政拘留所在哪里? 提及行政拘留大部分人会觉得陌生,不清楚行政拘留的含义,以及行政拘留所具有的基本职能。如果您的家人不幸因故进入行政拘留所,那么了解行政拘留所相关知识会让您减少焦虑的情绪,更好地帮助家人面对困境。今天本站我们就“番禺的行政拘留所在哪里?”这个问题为切入口,...


·新刑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


·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我国刑法中没有毁容罪这一罪名。对他人构成伤害,通常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条入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条入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条入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刑法修正案(九)》等。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既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又往往与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存在密切关联,社会危害日益突出,必须依法予以惩治。201...


·诽谤罪自诉后可以撤销吗
      诽谤罪自诉后可以撤销吗诽谤罪自诉后未构成刑事责任是可以撤销的,但犯罪事实恶劣造成刑事责任的,是不可以撤销的。一般的自诉案件,对方提起诉讼的,可以协商和解,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


·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
      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


·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刑?
      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刑?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多次实施运送行...


·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看新闻报道时我们有时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公司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有着高额的利息,不久之后却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别人已卷钱出逃。这其实就是一种集资诈骗罪,通过某个项目吸引群众,实为诈骗。那么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打架斗殴,更有人故意殴打他人,有时候可能是双方无意伤害他人,有时候也是故意伤害他人,那是不是故意伤害他人就构成犯罪?有些时候虽然只是想要打伤对方,造成身体上的损害,但一时没有把握住力度导致对方的死亡,在这样的情况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本站...


·什么情况下寻衅滋事罪不逮捕
      在某些场合下,一旦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有可能做出挑衅威胁他人的行为,就会面临触犯法律,那么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的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若是情节轻微只能算作一般违法行为,不会予以逮...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会判得重吗?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