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一、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只要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标准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1、颅脑、脊髓损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3、听器听力损伤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4、视器视力损伤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受害人员一旦受到伤害时,应到当地指定的人身伤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时,我国的鉴定机构按照我国的鉴定标准执行。如受害者对鉴定标准有异议的,应提出行政复议,要求鉴定部门重新鉴定受害人员的人身伤害。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异同是什么?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不同点有哪些?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前者仅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分或者职称进行诈骗;后者的手段无此限制。3、犯罪主观目的有所不同。前...


·抢劫罪是行为犯吗 抢劫罪是否是行为犯
      刑事犯罪可以分为危险犯、结果犯、行为犯等等,针对不同的罪名,自然法律中作出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发现在对抢劫行为定罪的时候,其实是没有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的,那这意味着抢劫罪是行为犯吗?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是行为犯吗?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


·刑事再审裁定书模板发回重审的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再审裁定书模板发回重审的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再审裁定书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用) (××××)、×刑再初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意外失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意外失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没有过失放火罪这个罪名,应该是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


·强奸罪有哪些惩罚2023
      强奸罪有哪些惩罚犯强奸罪的,根据具体情节判刑,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


·抽象危险犯包括哪些常见的罪名
      抽象危险犯包括哪些常见的罪名 一、抽象危险犯包括哪些常见的罪名 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叛逃罪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伪证罪 6、遗弃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具...


·犯诈骗罪如何处罚,诈骗犯罪怎么量刑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财产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那法律中规定犯诈骗罪如何处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犯诈骗罪如何处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可能会判刑处理,只要犯罪事实存在就需要判决,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是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方便案件侦查而采取的。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你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审查起诉以后就叫被告人,这两...


·正好三年可以判缓刑吗?
      正好三年可以判缓刑吗?正好三年可以判缓刑,因为在这个以上、以下、以内,这些都是包括本数,也就是包括了三年。对于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按照法律规定,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判处缓刑的初步条件。法律依据:1、按照《刑法》第72条的立法原则,判处缓刑的前提条件是...


·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
      在我国,想要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除了要依法由法官判处死刑外,还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样也是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死刑,损害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那具体说来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


·旁听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旁听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旁听职务犯罪的概念是:针对职务犯罪的情况,单位或者政府组织员工对于该案件的审理进行旁听,以起到警示作用,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