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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判刑一年怎么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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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从判决书上面写的日期开始进行算的;犯人一年刑期是十二个月。如果判决前羁押的,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一般在服刑时表现好的话,都给减刑,所以不会实打实的坐够判决的天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减刑幅度为: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减刑间隔为: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 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 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 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时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减刑不是按照一年减几个月算的,是按照一次减多久算的,当出现了法定的减刑情形,对于十年一下的有期徒刑来说,一次减刑最多就是2年。而且正常情况下被判5年以上的,要在服刑一年半后才可以开始减刑。减过一次后,一般要一年后才可以再减刑。综合上面所说的,犯人进行判刑不管是多久,只要判决书生效,那么就算是开始计算刑期的时间,如果要申请减刑的话,这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实施,所以,对于犯人的判刑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是不会对犯罪人员超期关押,同样也不会让犯罪人员少服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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