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凭借条向法院举张债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凭借条向法院举张债权?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只有借条是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的,因为只有借条并不能证明已经把钱借给了对方,如果对方反驳写了借条以后根本就没有借到钱的,而债权人又无法提供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那么债权人就很有可能会败诉。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一、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1、木马计讨债法 (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再反过来攻击对方,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 2、针锋相对讨债法 (1)是强攻战的一...


·借条大写字不是正楷字就无效了吗
      借条大写字不是正楷字就无效了吗 一、借条大写字不是正楷字就无效了吗? 借条大写字不是正楷字也不代表就是无效的,借条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


·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高额利息吗?
      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高额利息吗?一、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高额利息吗? 贷款可以附带利息,但是利息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范本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范本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双方在某省某市订立: 转让方: 受让方: 鉴于: 1、某公司为经某部门批准成立的债权转股权公司; 2、根据某资产管理公司、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和原某局(后整体改制为某公司)于 ...


·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借款纠纷
      民间借贷当中最常见的就是私人之间的借贷了,然而这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根据调查显示,有不少因为借款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当然当事人往往也是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那常见的个人借款纠纷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


·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
      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 一、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 在民间借贷法律实务中我们可以看到借条看到,几乎所有的借条都没有对还款是对先还本金还是利息进行约定。对还款方而言,会主张自己还的是本金;而对出借方而言,会主张还的是利息;当然这是针对没有全额清偿本息的情况下而...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还款期来确定,但有些债权人在订立借款协议时却把还款期“丢”了。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只有确定了债务的诉讼时效,才能确定是否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成功讨债。那具体而言,还款期不明怎么算时效呢?下面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


·如何计算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
      在实践中,有些债务当事人会约定在某日全额还款,可有些债务人可能更愿意分期还款,而在法律上,对于不同的还款方式,它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差异的。那么,分期债务诉讼时效怎么算呢?也就是说,该如何计算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如何计算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 我国《...


·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吗?
      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吗?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都是在借款时写的能说明借款情况的简单的一纸协议。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比如:它们在法律上效力是不同的。那在法律上,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吗?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吗...


·怎么处理违章扣分罚款?
      怎么处理违章扣分罚款?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一、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1、离婚债权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