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返还要什么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返还要什么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法院审理返还彩礼遵循的原则我国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的比例和数额没有加以规定,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彩礼是依附于婚约而发生的,婚约问题现行法律并没有加以规范,都是依据当地风俗习惯所进行。婚约的成立、存续期间的来往以及解除等事项都是按照风俗习惯,那么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当然撇不开风俗习惯在其中的作用。当婚约解除,涉及到彩礼返还问题时,也就应当遵循当地风俗习惯。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该项原则是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适用的一项原则,它体现在是否准予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等方面。婚约彩礼纠纷与离婚纠纷在依附于人身关系方面基本相同,只不过,婚姻纠纷建立在已经存在的夫妻家庭关系,而婚约彩礼纠纷发生在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阶段。因此,在处理婚约彩礼纠纷时延续适用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精神,同时,还有利于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有利于提高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水平,有利于构建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当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需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该原则与诚信原则一样,与道德规范联系非常紧密。婚约彩礼纠纷在很大层面上,所能体现的就是道德问题。关于婚约的履行完全依靠道德作为准则来约束,双方发生纠纷,所反映出来的也就是道德问题。因此,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这样才能体现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裁判符合其公平 正义的价值目标。返还彩礼是以给付的彩礼为依据的,不能再除彩礼外让对方再多返还或者索要赔偿,这些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觉得自己受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法律没有判决或者双方不同意,强行索要,那是犯罪,后果很严重。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二)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怎么迁走?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怎么迁走?1、两个人离婚后户口就要分开了,就不能再一个户口本了,自己要有自己的户口本了。 2、离婚后拿着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填一张户口迁移证,你的户口就从那的户籍档案里注销了,你的户口就不在男方的户口本上了。 3、拿着之前填好的户口迁移证到你你要...


·一、离婚放弃财产离婚书怎么写?
      一、离婚放弃财产离婚书怎么写? 离婚放弃财产离婚声明的书写需要注明放弃财产的理由、数额以及该财产的形式,所有的离婚协议,首先应该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明确,然后是财产分割部分。关于财产分割,第一,必须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参与分割。第二...


·一、双方办理离婚要抚养权吗?
      一、双方办理离婚要抚养权吗?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


·离婚以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以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在我们如今的社会,各种各样的诱惑充斥着,致使离婚率越来越高,因此,离婚早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但是在离婚的过程中,也存在一方不愿离婚的现象,以至于对方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


·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1)工资、奖金。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劳动报酬在以各种形式出现,如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应...


·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


·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夫妻一旦离婚,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而要是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处理的话,则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了。那么此时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怎么判孩子?这在我国...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在我国成立之后,人口数量急剧上升,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我国本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制定了计划生育,赋予那些在计划范围内出生的婴儿,父母需要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2017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2017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


·离婚与宣告婚姻无效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宣告婚姻无效区别是什么? 一、离婚与宣告婚姻无效区别是什么?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 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