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胜诉之后不还钱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欠钱不还胜诉之后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民事纠纷中法院已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上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欠钱不还,并且经过法院的诉讼已经获得了支持还款的判决书。但是在法院当中所下达的判决书,规定的时限内仍然不还款,此时可以对于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并且进行拍卖,从而获得还款。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在法院判决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债务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还是某一个人的债务,如果在执行判决结果中执行债务偿还的一方没有能力进行债务的偿还,那么后续还可以将执行人追加至夫妻双方吗?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各个地方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也不相同。有的法院要求追加共同债务的申请人...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当人们急需用前钱时,而银行的超长等待时间以及超级复杂的办理手续让你无法等待下去,甚至连贷款公司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你的需要时,高利贷似乎是一个非走不可的途径了。那么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就来帮您了解一下吧。 一、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 高利贷实际上就是贷款利率比较高...


·借条需要公证吗
      借条需要公证吗,公证收取的费用?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借钱借物的行为非常常见,而通常我们说的借条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借取财物时写给对方的证明二者有债务关系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前提是借条是合法书写的。那么借条需要公证吗?下面有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借条需要公证吗?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


·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
      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比较多见。很多客户在货款销售完毕后会将货款归还给债权方,但是对于债权方的企业公司来说,如果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呢?作为债权方的企业公司,在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您知道债务人欠款不还的如何判刑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知道欠款不还行为是否会被判刑,然后再是如何判刑的问题。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供你参考。 一、欠款不还如何判刑 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担任某一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其实对于公司的具体运营状况并不是特别清楚,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特别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因为既然是公司的法人,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对公司的一些建议状况负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一、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


·判刑之后信用卡诈骗还款还需要吗
      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在符合了规定立案标准之后,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此时往往是由法官依法作出量刑处罚的。但此时毕竟行为人还欠着银行的钱,那在判刑之后信用卡诈骗还款还需要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判刑之后信用卡诈骗还款还需要吗 1、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不能减...


·一、如果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担?
      一、如果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担?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合作的关系,会进行公司转让,公司转让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一些形式上的变更,比如说住所,经营范围或者法人代表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变更的,当然这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债权债务很多人想了解。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


·手里有借条怎么走法律程序?
      手里有借条怎么走法律程序?手里有借条走法律程序,应当准备好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告常口信息资料到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的的管辖法院为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体情况有:1、原告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