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一直以来是备受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特别是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原因是刚生下孩子的妇女是最需要关爱和呵护的。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和权利。

一、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哺乳期一般为12个月,即到婴儿满1周岁哺乳期即结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同时规定: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2个月。
二、女职工在哺乳期的权利:
1、《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5、《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一)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由上述可知,女职工在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而且,女职工可以拥有哺乳时间和从事劳动强度较弱的劳动。如若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从而使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以寻找律师综合自身情况进行咨询,寻求帮助,以达到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



·司法鉴定工伤等级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工伤等级程序是什么?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送达员工才产生法律效力。但实践中,由于员工不认同用人单位的作法,往往对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行为产生抵触情形,包括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以及不签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为了避免这个情形出现,用人单位怎样做才...


·道路施工导致逆向行驶会受到处罚吗?
      道路施工导致逆向行驶会受到处罚吗? 如果是因为道路交通施工而产生的逆向行驶一般是不会受到处罚的,但是如果已经受到处罚了可以到当地有关的部门申请复议,不要小看违章行为所带来的危害,小的违章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在生活中交通违章的事情是比较容易发生的,违章的行为虽然一般只是...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一个地方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的关键。水利设施良好的建设,往往是当地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国家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且对于水利工程良好质量的管理能力能够维护当地的稳定。以下我们就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了解,...


·辽宁省电力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情况是怎样的
      辽宁省电力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情况是怎样的?电力工程是一个很复杂的、庞大的项目,其工程质量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一般影响电力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有利于控制这些因素、责任到人,从而彻底清除电力工程中存在的隐患。那么辽宁省电力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情...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待遇怎么发放?
      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


·首次签劳动合同3年是否合适?
      首次签劳动合同3年是否合适首次签劳动合同3年,无论对企业还是员工,都是最合适的。并且,签1年、20年都不好。签3年对双方有利一个员工,3年时间就可以看出是不是有能力,是不是在努力为企业创造价值,是否需要继续留用。而员工一方,用3年时间,也可以看清所在的企业,到底是否适合自己,有没...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案例介绍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案例介绍 一、劳动争议案件案例 杨某于2008年3月进入某食品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作期间,食品公司没有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6月24日,杨某以食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食品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等。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人是否判刑
      一、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人是否判刑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进而确定是否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