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债务范围包括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都有法定的范围,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需要确定债务以及各项债权的处理方式,并将处理的结果呈现在离婚协议书之中,此时双方若是对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不存在纠纷,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了。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 一、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吗 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期限,但债务人一方打算提前履行债务可以吗? 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对于前者,债...


·怎么就债务纠纷打官司
      怎么就债务纠纷打官司一、怎么就债务纠纷打官司 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 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


·在我国合同债权性质是什么?
      在我国合同债权性质是什么? 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


·罚款罚金的实质性区别有哪些?
      罚款罚金的实质性区别有哪些? 一、罚款罚金的实质性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


·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包括哪些?对于公司的债务来说,在进行上市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条件的限制的,但是,这还不是全部的限制条件,如果在中间出现一些情况,出现一定的意外,是需要暂停上市的。那么,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公司债券...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在交易中,代位权很好的保护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但是代位权的行使并不是债权人随心所欲的进行,若是债权人希望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那就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 ...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


·网络诈骗退款相关的法律处罚规定是什么?
      网络诈骗退款相关的法律处罚规定是什么? 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盯上了网络这块潜在的沃土进行非法的挖掘,比如现在有些人就利用双十一等一系列的网络购物节以退款的形式窃取用户的相关信息进行诈骗,如果有网友在即将到来的双十一遭遇到网络诈骗退款的情况,请您接下来一定要跟着我好...


·法律规定债权附随义务有哪些?
      法律规定债权附随义务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和说明义务,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应以速递的信件发出,或者以传真发出,并用速递公司递交的信件予以确认。二、附随义务与其他...


·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原因是什么?
      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原因是什么? 他权证就是证明拥有他项权的证书,他项权一般都是抵押权,一般都是抵押人需要买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时,要将他项权证 交给银行,银行要进行一系列的程序包括他项权证的审批完成之后才可以发放款项。我们给您详细的解释一下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的原因是什么 一、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