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时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四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犯罪数额四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十万元,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二十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万六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的量刑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五万元以上不满八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罚金刑;八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十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三千三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二十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两百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需要注意,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有欺骗手段,在履行合同中有欺诈行为,但并非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是为解决其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诸如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等问题,或者是为扩大宣传履约能力,达到自己的经营目标。这种情况,原则上不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居间合同报酬比例一般是多少
      居间合同报酬比例一般是多少 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涉及到第三方服务的合同形式,居间人作为第三方服务往往在居间合同中提出报酬请求,居间合同报酬比例一般是多少是许多签订居间合同人关心的问题,我们通过下文详细说明。 一、居间人的报酬比例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居间人的...


·合同生效需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需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一、合同依法成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借款还是签约,都必须要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益,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合同的效力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也存在着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和补救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效...


·五十岁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
      五十岁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五十岁有养老保险就没有赔偿。经济补偿金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因此没有赔偿。合同到期被解除了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如下: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每工作...


·合伙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合伙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1、合伙合同的终止 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止。 根据《合伙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合同定有存续期间的,则于该期间届...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签订合同是为了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如果出现意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签订合同是为了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如果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可以更好的解决双方的纠纷,通过法律手段更好的保证自身的权益。那房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双方需要履行哪些义务?有哪些是需要我们加以注意的,通过的解答你可以了解双方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房屋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需...


·合同诈骗罪民事部分如何处理?
      合同诈骗罪民事部分如何处理?合同诈骗罪的民事部份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在民法上主要属于几种情况:1、无权处分。即犯罪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错误地认为其有处分权而与之交易,并导致该交易因有处分权人的不追认而归于无效的情形。此时犯罪人应当返还...


·签订无偿委托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签订无偿委托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双方行为”。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通常指合同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成立除须遵循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规则外,还适用特定的行为规则。二、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


·家庭简单装修合同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简单装修合同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简单装修合同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主要是要写明要装修的房屋地址,房屋规格,是否包工包料以及房屋钥匙的保管及装修开、竣工时间。 2、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主要是指整个房屋装修所需要的材料人,人工费等费用的明晰,...


·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一、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 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存在两个以上主体,即缔约人必须为两人以上; (2)缔约主体必须具备民法要求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主体数量和主体的缔约能力,很容易就可以证...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就会立案追诉了。 2、单位领导人员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在5万以上的,就会被立案追诉。 二、合同诈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