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一、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没离婚男孩抚养权若是父母双方并不能协商确定,任何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书写诉状之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法庭摆明情况,从经济能力、教育能力、之前与孩子的关系、良好生活习惯等方面表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准许。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离婚案件中,有稳定收入一方一般会更为容易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对于结婚证留生育孩子想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形也是一样,且其受教育的程度也是影响是否会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原因之一。若是男方能够提供对与孩子长期生活的证据,此时更容易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好,探望权中止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好,探望权中止条件是什么离婚后抚养权分配完拥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则需要按定期给予抚养费,自身可以拥有孩子的探望权,不过对于探望权的行使,其实大多数人都不了解,不知道怎么用探望权会比较好。那对于我们来说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好呢? 离...


·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
      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 在孩子未独立之前离婚的,双方应当明确协商孩子抚养以及抚养费支付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通过法院的判决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那么,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孩子抚养权应...


·强制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有什么区别?
      妇女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要被着重保护,为此国家为了保护妇女提出了侮辱妇女罪,有人看到侮辱罪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强制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有什么区别呢?两者是不是一样的呢,为了保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必须将两者区分开,明确二者的不同。以下我们为你整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


·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非婚生子与婚姻生子是一样的,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义务,同时也有探视权等权力。具体的一般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探视权是什么?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


·向法院起诉离婚几天开庭?
      在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是可以选择离婚的,夫妻双方有选择离婚的权利和自由。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选择了起诉离婚,是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法院接到起诉状会通知你开庭,那么起诉离婚几天开庭呢? ...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


·离婚后该怎样申请增加抚养费?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一并对尚未成年的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抚养费数额,那日后随着客观情形的变化,如需要增加抚养费的话,此时该怎样申请增加抚养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申请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具备包括婚姻关系在内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婚姻出轨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婚姻出轨其实也就是指夫妻中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这可以说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而且很多时候也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然而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一般婚姻出轨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出轨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


·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现在离婚已经成为了社会上的普通事,淮安市淮阴区法院每天都会收到离婚诉讼请求。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引发争议的地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有一定原则遵循的,每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那么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相关资料为您做个介绍。 一、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


·一、夫妻离婚应退还彩礼钱吗?
      一、夫妻离婚应退还彩礼钱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