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交通事故骨折几级伤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交通事故骨折几级伤残

以鉴定为准,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因为能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评上1级和评上10级,赔偿项目的金额差距是很大的,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

二、骨折的工伤认定程序

(一)、申请登记

(1)、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属借用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0)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伤残鉴定一定是得到专业的鉴定机构做鉴定,伤残鉴定报告不仅是法律依据,还是赔偿依据。伤残鉴定是先支付费用,再做鉴定的,一般是申请人先进行垫付鉴定费,最后是由肇事人进行报销的。伤残鉴定在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第二次鉴定。


·一、交通事故两腿截肢算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两腿截肢算几级伤残? 这个做过伤残鉴定才能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


·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
      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交通肇事后有不少人为避免遭受法律追究选择逃离现场,这种行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那实践中,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与故意逃逸相类似的是无意驶离,那故意逃逸与无意驶离如何鉴别?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一、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一般由工伤保险基和用人单位赔付,而劳动者可以同时向事故责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机动车都是被强行规定购买了交强险的,而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就交强险限额做出赔偿的。那要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呢?此时交强险是否还会进行赔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相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先赔谁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先赔谁 同时赔偿,对方无足够赔偿财产的话,按照比例赔偿。死者需要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


·外地买车本地上牌的程序是什么?
      外地买车本地上牌的程序是什么?1.在你选好的城市4S店买好车。2.要一张临时牌照,这个可以向经销商索要,自备用,但一定要注意临牌的日期。3.在出发前提前和所在地的保险公司联系好,把你所购车的车架号发过去,购买相应的交强险,三责险和车损险等主要保险。4.到本地办上牌手续。准备合格证...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现如今交管部门对车辆的排查非常的严格,特别是酒驾,因此很多车主喝了酒之后都会找代驾 ,非常的方便。如今代驾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但是如今对于代驾的管理还不是非常 的完善,很多的时候代驾司机会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为车主及车辆带来损害。那么代驾出车...


·大家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
      您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但是仍然会有不少人还在一步一步踏入警戒线,尝试违章开车的不良后果。因此近些年交通管理部门规定酒后驾车分为酒驾和醉驾,并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那么什么属于醉驾什么属于酒驾呢?我们在下文为您呈现了具体的解释。 醉驾是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酒驾是酒精...


·肇事逃逸被撞车辆需要扣车吗
       肇事逃逸被撞车辆需要扣车吗 作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交警(交警也是警察)有权把该车辆作为案件的物证进行扣留,案件处理完以后则无权再进行扣留。除非获得法院批准的为今后经济赔偿需要的“财产保全”通知。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