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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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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要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其实不然,只有出现法定情况公司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的话,比如因为员工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公司就没有相应的给付责任。

按规定,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即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

(3)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违规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

(5)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并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

3、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维持原合同条件续签,公司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4、公司进行重整、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大规模裁减人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5、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最后,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出现以上几种情况,或是地方有特殊规定等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所以有些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辞退就可以拿经济补偿金的,最好要先明确是否属于有权主张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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