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怎么追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间借贷怎么追讨? 一、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1、要具体了解借款人的情况不太轻易,就算请律师事务所,私家侦察也要一定的时间。但根据了解的情况多少,可以知道借多少比较合适,可以要求提供什么样的担保,借款人同意提供担保后,就可以对提供的担保财产做具体的调查了解,看担保有没有暇次,有没有重复担保。
2、要看借款人有没有不良癖好,赌博尤其要留意,以赌徒的思路做生意,迟早要死的,可能会死的很丢脸。
3、要看借款人的工业有没有专有技术,有没有专利,商标是否着名。
4、要知道借款人工业的经营状况,其中经营年限最重要,经营年限越长,一般渡过难题的可能性越大。其他包括注册资本的多少,和供给商的关系,产品的质量等都可以看出端倪。
5、要知道借款人车子有几台,但车子一般不值钱,可以忽略不计,车子过分好有装台面的嫌疑,反到正面借款人没有钱;
6、要知道借款人屋子有几套,要看到房产证,并且要看上面有没有典质标注;
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做深入的了解。基本的了解肯定已经有了,不熟肯定不能借。
二、出借人如何追讨债务
追讨债务时可以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关于民间借贷怎么追讨的问题,当事人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这里可以提供四种追讨民间借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不同的方式有自己独有的特点,当事人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这样才能顺利的追讨回债务。



·抵押担保债权也并非万无一失对吗?
      抵押担保债权也并非万无一失对吗?一、抵押物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二、已为债权设定抵押的财产但被其他债权人申...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存在着借款的事实。这个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也可以是一些书面视频的证据。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法院作出判决后...


·公司法人欠债股东受不受牵连?
       一、公司法人欠债股东受不受牵连? 公司法人欠债股东受到牵连,《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


·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
      在我们身边,许多企业可能都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纠纷,那么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在处理这方面企业应该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并且还要对企业进行财产评估。具体的我们看下文。如何理清一个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处理好企业的财产关系是清...


·债权人免除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免除债务需要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


·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不少出借人为了确保借款人能按约还款,会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有关违约金的条款,并表示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就要赔付违约金。那么,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而就违约金的效力如何认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对于...


·诈骗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责任主体不同 1、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夫妻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中的任一人。 “夫妻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或妻任何一方追偿;清偿人承担清偿责任后对内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向另一方追偿他应当...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


·拖欠货款潜逃被欠款人怎么办
      拖欠货款潜逃被欠款人怎么办 一、拖欠货款潜逃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