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违法出租房屋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构成犯罪,而如果是未经许可违建房屋并对外租售,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 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不少人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只要自己想出租就出租,不想出租谁也干涉不到。有这样的想法,应该是忽略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因为这两个法规中都明确了,一些情况下的房屋是不允许出租的,而要是违法出租房屋,在需要房屋所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产合同卖方违约诉讼对方要承担哪些责任?
      房产合同卖方违约诉讼对方要承担哪些责任?房产合同卖方违约诉讼对方要承担违约的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


·杭州社保补缴能买房吗?
      杭州社保补缴能买房吗?杭州社保断缴是会对买房造成影响的,在这里就要了解社保断缴会受影响的项目。社会保险中断,会影响你的缴费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领取。在杭州,很多政策与社保挂钩,社保中断将会影响到你购车、买房等。购房资格。杭州住房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


·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常见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1、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房产遗嘱范本怎么写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房产遗嘱范本怎么写 一、老人患有老年痴呆房产遗嘱范本怎么写 1、老年痴呆症,如果影响判断能力和真实意思表示,则遗嘱无效。 2、如老年痴呆症不影响生活判断和意思表示,则遗嘱有效。 二、房产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


·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
      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2、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


·共有房屋买卖纠纷可以怎么解决
      共有房屋买卖纠纷可以怎么解决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理按价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 ...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理房屋过户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理房屋过户 一、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理房屋过户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


·租房没到期押金不退怎么办
      一、租房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首先要看在租房的时候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提前退租的违约方式就需要按照合同来进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这时候承租人可以和房东协商处理。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父母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父母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父母还贷的情况下,如果父母确定为赠予的情况则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不赠予的情况下,则不应当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生活当中夫妻如果离婚的话,那么针对房子这样不动产的分割可以选择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房产评估折价分给另一方,另一种就是将房产切切实实的进行分割,分配给哪一方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是需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了。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