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数日后又上诉要求分房产这个要求法律支持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数日后又上诉要求分房产这个要求法律支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房产质押借钱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借钱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借钱贷款的流程 1、推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贷款利率、金额及年限时间。如果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2、准备贷款资料 如果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


·二手房买房流程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近年来,房价越炒越高,购房者压力山大。二手房则凭借其明显低于新房的价格备受人们青睐,其热度一直是居高不下。相信您很多也都萌生了购入二手房的打算,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二手房买房流程,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房流程 (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


·老百姓的房屋被街道办强拆,怎么办?
      老百姓的房屋被街道办强拆,怎么办?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被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房产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房产证
      房产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房产证 一、房产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房产证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


·在我国业主买房超过多少税费?
      在我国业主买房超过多少税费? 一)买房所需缴纳的税 1、契税:房款总金额的1.5% 14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1.5%,超过140平米3%,非普通住宅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发票。 2、印花税:0.05% 在订立合同时...


·有的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为了吸引购房者,打出了售后包租的宣传,
      有的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为了吸引购房者,打出了售后包租的宣传,其实就是给购房者承诺购买了他们的商品房的,日后若需要出租的话,则可以由开发商来进行出租,并且还是一定会出租出去。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开发商承诺售后包租是否合法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售后包租合法吗? 所谓“售后...


·一、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可以吗?
      一、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可以吗?有权,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一、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范本先生(女士):我与你于年 月 日就位于市区大街号区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


·合同无效但不返还房款怎么办?
      合同无效但不返还房款怎么办? 一、合同无效但不返还房款怎么办? 合同无效但不返还房款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的方式或者是起诉的方式要求返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