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一、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宣告拆迁决定、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有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

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合同。

4、房屋拆迁的实施。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强制搬迁后,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出具搬迁验收单,然后组织对房屋拆除。

二、拆房赔偿明细表是怎样的?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如何确定婚前购房归属
      结婚前,很多年轻人会先选择买房,可能是父母买的,可能是按揭贷款买的,也可能是一方出钱买的,等等。然后婚后双方感情破裂了,走向了离婚的道路,此时往往夫妻会为了婚前购房归属闹得不可开交。那么具体来说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1...


·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如果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是货币的话,那么,这笔补偿费包括哪些呢?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


·现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此时一般都
      现如今,很多人买房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此时一般都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同时以所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但申请贷款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到底通常银行方面规定的买房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 1、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房的,最长可贷...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着想,都会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让孩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可是,很多人就会有疑问: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德州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德州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虽然是一个经济强国,但是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却是参差不齐,所以我们经常会遇到,厂房拆迁的事情。不管是征地还是拆迁,国家都会给我们一定的补偿。那么作为一个德州市人民,如果我们遇到了厂房拆迁的问题,我们最关心的可能就是有关德州拆迁厂房补偿标准了。下面我们将...


·买房子应该重点考虑哪些因素
      买房子应该重点考虑哪些因素 1、价格 首当其冲应当考虑楼盘的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是否处在合理区间而不是过分虚高;另外也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是否能满足首付及后续供贷款。以上需慎重考虑,不然将给你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 2、通透性 是否南北通风、四面通透,阳光是否能照射得进...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自身情况来定。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


·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无偿赠予具体是什么
      一,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无偿赠予具体是什么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


·盲目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后果是什么?
      盲目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发现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开发商会先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且还要支付购房定金,否则的话就不会为购房者保留房屋,也就是可能再出售给其他的购房者。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其实购房过程中并没有规定必须要签订认购书的。那您知道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吗?我们马上...


·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全国都在房价逐渐提升,也就造成了现在很多
      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全国都在房价逐渐提升,也就造成了现在很多人为了工作的机会,为了孩子学习的发展等都会选择租房居住,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租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直到发生问题时,很多人才会寻求法律的帮助,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在签合同时就搞懂租房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关于租房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