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有什么作用?

我们能经常会在新闻里看到某某大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期待早日走出困境的内容,那我们也不禁好奇了,这个申请破产保护与申请破产有什么区别呢?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有什么作用呢?于是我们我们赶快查找资料整理出了以下的内容,一起看下吧。

一、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申请破产保护的作用


1、破产保护的核心,是为重组融资创制了一种特殊的清偿优先级,在缺乏这一优先破产保护级时,重组者通常面临一对矛盾:重组得以进行,必须获得新的融资来维持企业营运,并支付资产切割、结构调整、业务重组、雇员遣散等重组步骤所产生的高昂费用,但是很少有人敢把钱借给濒临破产的企业,特别是当它的资产多半都已抵押出去之后,除非这个新的债权人在清偿顺序中被允许“加塞”,这一点,在传统民法中是做不到的。

2、如果一旦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它的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这个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够有个喘息的时间。在申请破产保护的这段时间之内可以想办法。一旦公司通过破产保护,走出了破产法庭以后,相当于把身上的债务甩掉了,可以轻松上阵。

3、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4、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5、破产保护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现在您明白申请破产的重要性了吗?按照规定进行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不仅可以使深陷困境的企业免于偿还目前的债务,还可以剥离当前的不良资产,继续经营,无论是对于企业本身的发展,还是对于企业员工的考虑都是有很重要的意义。我们认为,当我们公司面临破产时,不妨暂时申请破产保护使公司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渡过难关。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企业在破产之后有一部分的会申请破产重整,破产重整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我们在准备申请破产重整之前就要了解整个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下面为您解答破产重整的程序是怎么走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


·银行破产清算顺序立法模式
      银行破产清算顺序立法模式 商业银行破产的清偿顺序立法模式 现有金融法律有关商业银行破产清偿顺序的立法有如下几种模式:    1、《企业破产法》模式。该立法模式以《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为代表,比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的保险公司和银行所欠债务的清偿顺序做出规定,力图在金融机...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什么?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什么?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和非国有企业法人。同时,根据破产法第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也就是说,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企业法人组织的破产不能...


·企业清算程序及税务处理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七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以及计算清算所得时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一、关于清算程序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


·公司法解释二清算的相关问题
      公司法解释二清算的相关问题 申请解散的公司,法律机构会进行仔细的审查流程,对于那些以非法理由做出申请的,法院不予办理,因为这实际是对待公司资产以及个人资产不被侵吞的具体举措,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公司法解释二清算的相关问题是对这些问题的防范和补充,起到了最重要的作用,所以该解释是最...


·破产管理人是否可以解除以房抵债合同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即...


·虚假破产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虚假破产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虚假破产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


·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
      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对于企业而言是截然不同的清算方式,其中因破产清算是企业申请破产后由清算组介入而清算,所以二者在清算时会计处理也是大有不同。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二者到底都有哪些不同。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一)区别一:关于破产企业对外担...


·供货商欠款破产清算该如何处理?
      供货商欠款破产清算该如何处理? 一、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 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过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工工资。其次,是付房租、税收。最后,才是付供应商的欠款(先付大数,再付小数)。 二、企业破产清算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


·一、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怎样的?
      一、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进行破产申请受理之前的一年内是可以进行撤销的,这种撤销的行为的话,指的是债务人在此之前从事的一种有利于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让这种行为失去法律上面的效力,也就是企业破产法31条规定的目的。本条是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一...


·担保公司能申请破产不?
      担保公司能申请破产不?破产是企业无法运转的最后的办法,被法律允许。但破产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如果贷款后就申请破产,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后,会认为其存在诈骗嫌疑。如果担保公司确实债务多而无法经营,可以申请破产,法院将拍卖其资产来偿清债务。 一、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