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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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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办?

要是没有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得话,能够 去找交管部门,不容易危害到安全事故的解决。假如在安全事故解决中必须采用责任认定书的,能够 到那时候出示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去打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具同样的法律认可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

车祸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人员道路交通单位按照道路交通法对车祸事故的被告方有没有违规行为,及其对违规行为与车祸事故危害不良影响中间的逻辑关系开展判定、定量分析评判的所产生的公文原材料。它是一种具备法律认可的技术性公文。其目地是分辨事故责任划分,为按照道路交通法和其他要求对肇事人做出恰当适当的处罚,另外也为之后安全事故损失赔偿解决奠定基础,所出示的根据;对文化教育众多交通参与者从这当中汲取有利的经验教训,为科学研究车祸事故产生的规律性,制定合理的安全性预防措施有关键的实际意义和功效。

二、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与《办法》相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显淡化了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该机关所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

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交警部门拒绝作出认定书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如果是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当事人可以在民事赔偿案件当中,向法院提供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证据和当时的其他材料,由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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