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

一、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2、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3、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4、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

5、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6、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

二、土地纠纷处理的办法有哪些?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纠纷起诉流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在规划和使用上都受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城区的土地由于不属于个人所有,属国家所有。但上部的构建筑物还是属个人所有,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的情况,国家又是怎样进行补偿的呢。下面我们就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为你做详细的解答。一、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展重要的一个产业项目。房地产业作为一个行业,应该有着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行业行为。那么,上海房地产新政策有哪些?项目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上海房地产新政策有哪些?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


·贵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我国的土地政策,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有规定的使用年限。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需要对一些老旧城区进行改造,那么提前收回土地我们是可以拿到土地补偿费的。法律上对于徒弟补偿标准做出了明确抹规定。下文对贵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


·严格的限购和限贷政策让外地人没有购房资格
      严格的限购和限贷政策让外地人没有购房资格,使大外地人无法短期内买房。二、北京各校对外地家庭子女入学提出“五证”要求,让外地人感到压力,即使在北京买房,也会因“五证”不齐而面临孩子上学难,使部分外地家长放弃了购房计划,这成了不少潜在的贷款需求中途“夭折”的原因。政策二:社保及纳税证...


·农业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农业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为加速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趋势,每个城市无一例外的都建立了经济开发区。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开发不可缺少的谈论话题,下层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设,发展的基础是土地,土地的使用当然也是息息相关,那么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是我们需要学习...


·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一、征地补偿费的基本含义 1、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咋算?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咋算?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对土地的正常使用在生活当中是非常的灵活多变的,只要不违法就都是可以的。有些时候,在土地使用的过程当中,双方可能会针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置换,不过土地使用权置换事关重大,所以,土地使用权置换合同是必须签订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格式...


·广东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法规制定?
      广东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法规制定?高速公路的修建可以连接多个城市之间的联系,促进城市之间的经济交流和发展,因此在广东大力开展修建高速公路的工作,修建高速公路就免不了占有土地,因此就需要按照广东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对土地进行一定的补偿,广东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