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有哪些?

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从鉴定委员会名册中选择相等人数的委员,一般不超过2~4人为宜;再共同推举一位委员,作为首席委员。当双方共同推举的人选达不成一致时,可由卫生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委员,经双方同意后,组成鉴定委员会。由共同推举的或卫生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指定的委员充当鉴定主持人,负责主持调查、辩论、讨论和制作鉴定结论等事宜。

鉴定成员回避问题

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后,当事人可在合理的期限内针对对方选出的鉴定委员提出回避申请。鉴定委员会成员中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必须予以回避:

(1)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主要是指造成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务人员;

(2)与医疗事故或事件有利害关系的,根据《说明》中有关规定

①鉴定委员会的成员与病人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有亲属关系;

②鉴定委员会成员是直接责任者所在科室的负责人及专业组负责人。

回避一般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给予答复。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回避所作出的决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原卫生行政部门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影响或停止对该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工作。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应由谁来决定是否回避?

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5条规定)鉴定委员会成员是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或者与医疗事故或事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但没有规定由谁来决定回避。关于这个问题,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修改讨论会上,有三种思路:

一、由卫生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回避;

二、由鉴定委员会合议决定或由鉴定主持人决定是否回避;

三、应视提起鉴定的机关而定。在诉讼过程中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委托鉴定委员会鉴定时,应由审理该案的合议庭决定该委员是否回避;而由卫生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理时,提起鉴定时,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回避。

由鉴定委员会或鉴定主持人决定某一成员是否回避,总有不公正之嫌;况且鉴定委员会组成是单数,如果决定1个或3个单数的委员是否回避时,就有可能出现达不成多数意见的情况,并且,鉴定委员会对鉴定结论不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不能基于程序不合法对之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卫生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在审核鉴定结论时,若因作出不合法的回避决定为由不予确认,或责令其重新作出鉴 定结论或另行组织鉴定,这样不如由卫生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直接决定是否回避更有效率、更及时。

由法院或卫生行政机关决定鉴定委员会成员的回避问题,这是由鉴定结论的证据性质决定的。鉴定结论作为卫生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处理医疗纠纷、认定医疗事件是否为医疗事故的最直接证据,和一般的证据不同,它基本解决了医疗纠纷的事实问题,卫生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赔偿等问题。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不能对之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卫生行政机关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出的行政确认,当事人不服,可对行政确认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查行政确认是否合法时,对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回避决定是否合法。卫生行政机关对行政确认、人民法院对判决负法律责任。同样,对基础性的事实问题即已采信的鉴定结论也负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1、医疗司法鉴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根据两办《意见》精神, 扩大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仲裁、调解、行政救济等需要根据鉴定意见来决定主张权益的情形也纳入到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范围。增加了遇有紧急特 殊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先行予以援助的内容,为...


·医院医生误诊怎么投诉?
      医院医生误诊怎么投诉?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


·医疗事故去哪鉴定机构2023
      医疗事故去哪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
      关于医疗方面的问题,除了常见的医疗事故外,还有可能出现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等等,而这些其实都是有一定差异的。那么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呢?而法律上面规定的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分别又是指什么?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告诉你答案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


·在我国医院做手指工伤鉴定怎么检查?
      在我国医院做手指工伤鉴定怎么检查? 医院没有资格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和办理
      医疗保险是您都知道主要用于,每个人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为自己办理的,主要是用于在医院或者是医药店里看病买药的费用报销的一种社会保障的,因为您都是知道的在办理了这个医疗保险之后是很多的费用都能报销的,但是在报销的时候重庆医保报销比例方面也是有规定的。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鉴定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多久拿到?鉴定程序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患者及其家属收到...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包括哪几类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包括哪几类一、医疗事故过失责任包括哪几类 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事故过失行为在导致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


·医疗保险怎么查询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员工买社保,单位给员工买社保后,员工自己该如何查询呢,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其实社保一共分五类,其中有一项是医疗保险,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如何查询医疗保险。医保查询方式如下:1、一般社会医疗保险都是自己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买,但是有时候自己买...


·解决医患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决医患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医患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患机构的医患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而这时如果院方不能对这种分歧给病患方满意的答复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必须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手段才能解决。 一、医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