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

一、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

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犯非法行医罪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非法行医,最高人民法院对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共五条: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违反以上行为的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第336条依法判处罪行。

二、非法行医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1、客体方面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客观方面

(1)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刑法中对非法行医罪所规定的“情节严重”属于定罪情节,而非单纯的量刑情节。

3、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

三、非法行医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1、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会发生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争执,当然了如果这些真挚发生以后肯定要及时的寻求解决的途径,因此您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方应...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规定怎么办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


·医疗事故有那几种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行政调解来解决双方责任分担的问题;其二、经过行政调解未解决的,医患双方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处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医疗期的工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作为企业或公司职员,如果在职期间需要请病假治疗,这段时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有时我们会遭受到公司不公正的待遇,那我国法律在职工医疗期的工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帮助您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享有医疗期是法律赋予员工的基本权利之一,用人单位不能擅自剥夺或改变这...


·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几种
      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几种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收费标准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收费标准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的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


·医疗事故责任是不是无过错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是不是无过错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刑事犯罪总是由一定的行为构成的,而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刑事犯罪总是由一定的行为构成的,而对于非法行医这样的一般民事行为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行为。那么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呢?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行...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一、医疗事故怎样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后,经行政调解,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
      当病人所在医院无法治疗病人疾病或达不到治疗此疾病的水平时,病人可以申请转院治疗,病人开具转院证明,经医院批准后便可以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或是有的病人为了报销方便,也会要求医院开具转院证明。那么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这时候病人可直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一、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