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期纠纷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期纠纷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施工双方在工程施工前都会签订合同,约定开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同时约定工期顺延与延误的相关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会出现关于工期纠纷解决的问题,影响工程的结算和付款,那么该如何认定工期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认定工期的相关知识。

一、认定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若有开工会议纪要、开工通知明确了开工时间则可以此举证;没有这些证据则可依据开工报告记载时间来作为开工时间;若这些均没有,一般可以合同记载时间举证。

二、认定竣工时间

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司法解释做出了规定:

1、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3、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4、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工程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期顺延的情形

工期合法顺延时,是不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工期顺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

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

2、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产生工期纠纷后,在通过法律处理的过程中,原则上采取谁主张谁取证的原则,所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包和承包方都要对以上各事项做好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

由此可见,准确时间的确认是工期纠纷解决的重点,开工时间的认定要以书面证据形式出现、竣工时间要以双方确认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认定,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合法顺延的,发包人要承担相应责任。从这三个方面能够了解关于工期纠纷解决的基本知识,不过解决工期纠纷涉及到比较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工程相关知识,您可以到网站详细咨询。


·一、工伤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规定职员在受工伤之后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金,有受害人未受伤的情形,这种一般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以及根据不同的伤残情况有对应的伤残补助金。受害人死亡的情况,这种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


·临时劳动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国家虽然有钱的人有很多,但大多数还是被雇佣者,因此引出了有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里的一小部分便是临时劳动协议,那么,临时劳动协议是什么?临时劳动协议的内容又是什么?下面,我们来谈谈这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临时劳动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最新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
      最新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注重工程建设速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工程建设的质量。因为在工程合同中会约定质量标准,若不满足合同约定标准,发生工程质量纠纷就在所难免了,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最新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么呢?下面我们与您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程质量等级应...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经过鉴定后,可以领取到一笔企业支付的赔偿金。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单位受的伤,就都是工伤。工伤的确认是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工伤鉴定书,用人单位以此为依据进行赔偿。那么,南京工伤鉴定流程都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怎么办
      很多单位就刚入职的劳动者之间都会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在这段期间单位就可以看看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若发现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的话,接下来,单位又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应对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怎么办 不胜任工作是指,在用...


·申请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是由认定部门作出的,其中会记载着具体的认定结果,但在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此时显然阶段不同,也就不会出现工伤认定书。所以,现实中有的人问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其实也就是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的法律对其有特殊的规定。劳动关系并不是只有一种,在现实中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种类。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我国劳动关系有哪些。欢迎通过阅读下文了解。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需要分析具体情况,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


·工作过程中被情杀算不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被情杀算不算工伤?被情杀不算是工伤,因为去世的原因跟工作无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


·工程招投标流程
      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 一、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