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所以说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会影响到社保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虽然是没有明确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且并未出具相关终止或解除手续,双方之间不能代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解除,但是在这个时候就要在15天内对社保进行转移,然后停止缴纳社保的相关费用也就是说即使双方之间的证明并不代表着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就是真的已经解除了,但是是会影响到交社保的。

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不给开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

单位拒不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时出具证明,一旦因不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11、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两车均有交强险怎么计算赔偿?
      现在大部分每一个家庭都购买了自己的家用车,道路上的车辆也是越来越多,那么车辆多难免的就会出现更多的交通事故,各位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都会与购买车险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两车均有交强险怎么计算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


·单方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如今汽车已经成为您出行必备工具,我们知道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您是否知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时应该如何处理?单方交通事故是否需出具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 单方交通事故是否需出具责任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新刑法中校车处罚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校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等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在该修正案中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目的在于减少此类交通事故。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刑法中校车处罚的详...


·加班的工资要交个人税吗
      加班工资需交个人所得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吗?根据法律规定按揭车能贷款的,抵押权是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


·自从现代交通越来越发达后
      自从现代交通越来越发达后,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有所提升。一般来说,遭遇交通事故,若是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的,这起交通事故也就因协商而得到解决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来要求对方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立案申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首先,要明确...


·汽车代购合同毁约应该怎么办理
      汽车代购合同毁约应该怎么办理1、自救手段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解除合同,但可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中...


·现在国家对于酒后驾车的行为管控的非常严格,交通部门也时常监查
      现在国家对于酒后驾车的行为管控的非常严格,交通部门也时常监查。但依然有许多人明知不能酒后驾车却依然进行驾驶操作,致使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果出现醉驾行驶,那么醉驾驾驶证可保留吗处罚标准有哪些?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酒后驾车定义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


·自己怎么交五险一金 如何交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1、辞职后,自己只可缴纳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两种,其余不可自行缴纳。 2、辞职后,自己可不缴纳保险,待到再找到合适工作时可续缴,且自行缴纳不划算。 3、若您要生育,报销相关费用为您在现单位工作并缴纳生育金满一年(12个月)才可报销,中间不可间断或...


·被出租车追尾的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被出租车追尾的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出租车是营运车辆,如果是私家车全责,出租车也确实去修理了,那私家车主是要赔偿对方一笔误工费。根据标准,停运损失费是500元一天。一般追尾谁的责任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


·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特大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级别中最严重的一种,此时往往造成的实际损害也是比较严重的,当然肇事者也免不了承担比较严重的责任。而在对这样的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实际调查清楚。那么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寻找答案吧。 一、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