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

一、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

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

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二、怎么处罚玩忽职守罪

《刑法》397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而玩忽职守的行为,具体可以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作 非为等。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倒卖成品油增值税的行为肯定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


·入室抢劫致伤人怎么定罪?
      入室抢劫是指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入他人住宅,非法掠夺侵占他人的财产,并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的一种犯罪行为。对此行为,今天的我们就来告诉您入室抢劫致伤人怎么定罪? 一、如何定罪 犯入室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


·抢劫犯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犯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新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技术侦查特点有哪些
      在高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刑事技术侦查在刑事案件侦查领域的应用有效帮助了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并为指控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正要的证据依据。下面,我们经过整理,将刑事技术侦查特点向您做一简单介绍,请借鉴。 刑事技术侦查具有以下特点: 1、科技含量更高。技术侦查要运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成果,它...


·网络发帖诽谤如何定罪?
      虽然网络世界是个虚拟空间,虽然有言论自由权,但是公民使用网络必须在一定框架下,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网络论坛上恶意发帖,侮辱诽谤他人的,一旦情节严重,当事人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要面临刑事责任,会被法院判刑的。那么网络发帖诽谤如何定罪?下面就由我们介绍下吧。 一、网络发帖诽谤如...


·失火罪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失火罪属于一种过失性犯罪,要求必须要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失火罪判多少年有期徒刑吗?对于行为人来讲,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失火罪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


·一般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一般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一、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 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