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一、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1、企业完成过本类特种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技术、设备和检测工具。

二、特种工程包括哪些

特种专业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结构补强加固是指对灌区老化损害建筑物的结构破坏进行修复,恢复或増强其承载能力的工程措施。老化损害程度严重,结构安全性不足的区建筑物,经诊断评价后,如系结构性损坏又可以修复的,宜尽快采取结构补强加固措施,及时修复使用。

采用灌注桩进行加固。灌注桩是以人工或机械成孔,按设计要求配置钢筋笼后,向孔内浇注规定配合比的混凝土而形成的承载桩。其优点为土层适用性强;桩长可随持力层深度而改变,无接头;钢筋笼长度按需设置,可减少用钢量。

采用大直径桩型时可加大单桩承载能力;比预制桩经济。小直径(小于300mm)灌注桩常用于基坑开挖时的侧向维护及防渗堵漏,也可用于建构筑物基础托换加固、纠偏加固等。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一、 工资贷款具体手续 手续包括: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申请人本人的工资卡、申请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另外的资产资信方面的证明。 个人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内容有哪些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内容有哪些?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国家工程建设。只有全民安全有效的国家建设,才能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所以,国家对工程建设的的质量十分重视。并且为了能够保证我国的工程建设不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专门的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那么,国家工程...


·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法。要签署劳动合同的。尤其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超过两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是什么?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


·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现在有不少的单位在人事聘用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不少的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的时候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少劳动者对此感到非常的不安,很多人对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存在疑惑,那么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点是什么时候?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用人单位...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薪酬调整问题达成一致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调薪对双方来说才算是合法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因拖欠工资农民工法院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因拖欠工资农民工法院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


·环境污染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工厂、个人对于环境问题不
      环境污染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工厂、个人对于环境问题不够重视,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得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是触犯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环境污染赔偿权利人如何获得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环境污染受害人通过什么诉讼程序获得赔偿 环境法第五十八条 对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