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方法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四种,分别是:第一,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额,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计算方法。但由于专利权自身具有的特点,很难评估侵权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失,这种计算方法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权利人的产品销量若没有减少,则不能适用此方法;二是权利人的产品销售下降,可能是由多个因素引起,难以定量衡量侵权行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从而无法确定侵权行为实际造成权利人多大的损失。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合理费用的支出和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实际上也是权利人的损失,按照全面赔偿原则,赔偿数额包括合理费用是应有之义,并不具有惩罚性。第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的全部利润作为赔偿额,权利人若采用此种计算方法,有可能面临难以举证的问题。对于专利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对举证责任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由于权利人难以或无从获得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利润等数据,侵权人亦不会主动披露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即使法院责令其提供,侵权人若不提供,目前也不会额外承担不利后果;即使通过法院证据保全,也难以证明侵权人所获的利润都源于侵权行为。因此,以侵权人所获全部利润作为赔偿数额,实际上难以操作。第三,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这是专利权特有的计算方法,《专利法》第65条规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限制在1至3倍。在采用该方法时,酌定的因素有: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第四,法定赔偿,是指在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均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依据侵权情节在一定幅度内酌情确定损害赔偿额的方法。《专利法》第65条规定了,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这就是法定赔偿制度的体现。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时需要考虑侵权行为的各种具体因素,侵害专利权时,要考虑专利权的类别、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专利权遭到侵犯可以用法律救济手段,随着法制的完善与大家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加强,为知识付费的观念会逐渐深入人心,专利权的保护也会加强与完善,以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赔偿方法赋予法官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使其可以依靠自身审判经验,公正、快速做出裁判。在各种计算方法中,法定赔偿方法具有补充性特点,而不具有优先性或选择性。但是,由于受限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权利人往往难以查证和计算损害后果,导致法定赔偿方法成为法院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方法。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


·加盟商恶意抢注商标算违法行为吗?
       一、加盟商恶意抢注商标算违法行为吗? 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任何人都不可以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同时也不可以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恶意抢注商标是会构成违法的。 2、你们的商标在对方抢注之前就已经使用,并且具有一...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有很多,我们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不服行政机关的行为,到底是不服其 作出的行政行为,还是不服其依据的相关法律呢这些都是关键问题,那么今天我们要为您解读的是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


·如何回答恶意抢注商标?
      如何回答恶意抢注商标?商标使用者发现其所用的未注册商标遭到他人抢注,如果尚在异议期内,商标使用者可在异议期内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如果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且在五年期限之内,商标使用者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商标使用者要证明他人存在恶意...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条件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这个意识是指专利部门在规定的情况下,将他人的专利,不经过专利人的同意,就授权给其他人实施发明的制度。如果使用这个项制度之后,获得许可的单位并不是可以免费获得这项专利的,而是得付给专利人合理的费用。这项制度里有三种类型,这三种是:1、是不实施强制许可,意思就是这个...


·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几种
      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几种 一、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几种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


·商标恶意抢注有那些行为?
      商标恶意抢注有那些行为?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有: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这两种情况都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这是一种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二、什么是商标恶意抢注“恶...


·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搜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


·法院关于职务专利权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法院关于职务专利权的判决依据有哪些?1.看有无合同约定、单位规定:如有单位和职工的约定或单位规定,按约定或规定区分。2.看研发目的,任务来源:是否是单位指定任务。3.看所利用时间和资源:是否利用上班时间,利用单位资源完成。职务发明或者非职务发明对确定专利权的归属至关重要。怎样认定...


·我国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


·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实生活中要是产生了商标方面的纠纷,此时多数人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而提起诉讼之前要先知道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也就是商标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一、商标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