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自己缴纳的方法有哪些?

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自己缴纳的方法

1、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首

2、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3、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

社保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也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生产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违约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1、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


·如何签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在解除劳动关系方式中,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其中协商对劳动双方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双方需要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在协议中写清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协议书如何正确签署?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和您简单做个分享。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 (以...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补偿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补偿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在转正后,单位非法解除与其的,其单位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各城市的社保局都可以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不过,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和工伤认定的流程,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或者说是流程不对的话,都没有办法能够进行工伤认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1、向...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劳动者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 1、死亡丧葬费,本公司职工的平均两个月的工资; 2、一次性的非工伤救济金,供养一个直系亲属,为本人6个月的工资,供养两个直系亲属,为本人9个月工资,供养三个或者三个以上,为本人一年工资; 3、供养生活困难的直系亲属...


·自己能办理工伤鉴定吗?
      自己能办理工伤鉴定吗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市场上,较为常见的两种合同,通过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因而两者是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的,在了解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后,改变相应的条件,两类合同还可以相互转换。两者的区别具体有哪些呢?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险一金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对于很多找工作的人们,都会提到这个问题,而且不同的地方缴纳的比例是不同的,那么辽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根据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一、辽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辽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1、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毛坯的建筑工程您可能看不出具体的差别,所以修建完成以后的工程有的时候关键体现在整个装饰装修工程当中,而且现如今专门经营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也特别的多,装饰装修企业也是要对自己完成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因此该领域内的工作人员就需要了解一下最...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随着建筑行业的兴起,工程项目中对资料这一模块逐渐重视。一个工程项目中一线施工固然重要,但工程资料起到了更多的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它可以使整个工程更清晰化和条理化。但工程资料中又有不同的模块,很多人对工程质保资料不是很清楚,工程质保资料一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