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没有写违约金 如何打合同违约官司?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违约没有写违约金 如何打合同违约官司?

因合同违约打官司的流程具体如下:

首先需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二、各项证据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三、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但是,打合同违约官司,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认合同存在且有效,无效或者已撤销的合同不存在违约问题。

二、确认因一方当事人自身的过错导致合同违约,而不是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存在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三、计算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违约遭受的损失,损失是请求赔偿的基础,要仔细计算。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常见的仓储合同违约行为有哪些
      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指仓储合同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无法律或约定根据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仓储合同不履行的表现,不以明示为限,单方毁约、没有履行义务的行为、将应当交付的仓储物作其他处分等,均可以推断为不履行义务的表现。如存货人在储存期间届至时,保管人履行了储存与保管义务后,不支付仓储费...


·合同的变更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应注意哪些方面
      合同的签订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法律在这方面的干预其实相对是比较少,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的约定,那么就是会认定有效。而随着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其实也很有可能需要对合同的内容作出变更,那一般合同的变更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同的...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义务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义务是什么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


·什么情况下单位要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向单位辞职的话,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而在试用期的话,则仅仅需要提前3日通知到单位。但对于单位而言,在一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员工的话,也是需要进行提前通知的。那现实中什么情况下单位要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


·中介合同诉讼流程是怎么走的?
      中介合同诉讼流程是怎么走的?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


·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是什么当事人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从而促使权益的实现。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合同没有履行,那么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一疑惑。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


·合同毁约双倍赔付是赔多少
      合同毁约双倍赔付是赔多少合同毁约一般不会双倍赔偿的。(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


·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
      对于刑事犯罪行为,不是说任何时候都是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对此我国法律中专门规定了追诉期,也即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那是不是每个刑事犯罪都有追诉期呢?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 追诉期又可以叫做追诉时效,举报犯罪行...


·要求履行合同不要违约金可以吗?
      要求履行合同不要违约金可以吗? 一、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履行合同不要违约金的情况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怎么书写?
      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怎么书写? 一、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 解 约 协 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 御水路199弄3号1502 室(下称“该房地产”),在上海锐丰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锐丰”)居间介绍下,于201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