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公司如何给员工发工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疫情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工资怎么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员工工资怎么发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商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布置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三、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的职工企业如何操作企业经与职工协商分歧,可以优先思索布置职工带薪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经满1年而不满10年的,享有年休假5天;已经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有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享有年休假15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用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加班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实践中,对于劳动者加班的情况,其实应该进行一下区分。并不是只要出现劳动者加班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中在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时候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那这样的情况下加班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加班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怎么缴个税?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怎么缴个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程序要怎么做?
      所谓工伤,也就是职工在工作中所受到的身体伤害,一般情况下,要得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所受到的身体伤害才能被算作是工伤,再有就是一些职业病的情况,也是能算作是工伤的。有时候,第一次工伤鉴定的情况可能不如人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重新进行工伤认定了,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重新作出工伤认...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怎么盖章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怎么盖章是可以的;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计算误工费涉及到的因素有哪些?
      计算误工费涉及到的因素有哪些? 误工费是补偿伤者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参加工作或劳动,致使无法获得收入或者是收入减少的费用。在计算时需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个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另一个是受害人的收入状况。针对受害人的不同情况,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也有所不同: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签完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在签订合同之后,你一般应该遵守你的承诺,履行你的义务,但你也可以辞职,应该遵守法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


·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
      加班不是无偿的工作,那么,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对于这列标准所属企业是依据当地的经发展水平以及整个行业打的发展状况来综合考虑得出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对于当时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 有的企业却知法犯法,不断侵害当事人的权益。加班工资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


·申请工伤认定超出时效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这都必须要在规定是时效内提出申请,如果不小心超过了规定时效的,则就会对认定造成不利的影响。那通常申请工伤认定超出时效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超出时效该怎么办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