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要怎样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房屋,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合同终止后将房屋完好无损地交还出租人的合同。为了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双方一般会在合同中规定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没有规定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如果存在违约,即使没有约定违约,也可以主张违约。《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113条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赔偿数额应当等于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的损失可能是由于违反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合同缔约方得出结论。由此可见,对损失的赔偿并不一定是一致的。只要该行为构成违约,对方就可能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退还定金和多余的房屋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应当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赔偿损失的数量造成另一方应该等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可以获得性能好处后不得超过的损失可能是由于违反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方违反合同订立合同。



·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了还能卖吗
      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了还能卖吗 一、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了还能卖吗 房子被租客注册公司,对房屋的买卖是有一定影响的,可以要求租客将他们的公司注册地址迁离你的房子,如果不放心,可以在注册公司时所需要的产权证复印件上。注明“只做公司注册用”,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在租户离开时,需要将注...


·网签和房管备案一样吗?
      网签和房管备案一样吗?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购买房屋分两步进行,草签意向合同,但这个意向合同仅仅只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初步约定,不作为备案依据,也不需要拿草签的合同到房管局备案,只需要通过网签就完成备案。网签,实际上是购买房屋备案的一道程序,完成网签(备案)后,还要带有备案号的合同...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要注意什么事项?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要注意什么事项?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对于回迁房,您了解吗?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在具体实践中,购买回迁房具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开疑惑。 一、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


·房屋产权70年从哪年开始算计算时间
      房屋产权70年从哪年开始算计算时间,是盖楼的开发商出资买下这块土地使用权,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这个时候开始计算。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主要有: (一)违约责任要具体: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履行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履行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


·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
      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拍卖用来清偿债务。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已抵押的房产时,一定要谨慎小心。那么现实中这个已抵押的房产如何购买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已抵押的房产如何购买 买...


·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人民法院不宜判令合同继续履行,应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主张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所受损失的合理诉求...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 一、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 关于房产过户的诉讼费是不确定的,这个因人而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要是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还是想买房的话,此时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银行会对申请人放贷。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办的下来贷款就显得很重要,那么要是申请人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购房人一般选择按揭贷款的付款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