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定应当终止而未及时终止,造成拖延或延续一段时间方欲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分三种类型,一为依法应当逾期终止的;二为约定可以逾期终止的;三为法定不允许逾期终止的。法定可以逾期终止的,包括:1.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还在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可以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到医疗终结时止。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应当逾期到“三期”满再终止合同。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法定医疗期未满而合同期满的,应当逾期至医疗期满再终止劳动合同。

约定可以逾期终止的,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法定终止合同时间已到,在何种条件下可以逾期终止合同的情形,须要注意的是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

法定不逾期终止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合同期满或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当事人一方要求终止合同,而另一方则坚持延续合同,致使出现逾期履行合同的状况;2.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的约定条件出现,合同应当终止,而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及办理终止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3.特殊工种可能影响职工身体健康国家限制工作年限(如放射性、高温、井下等有保护时间限制的),合同期满双方均同意延续合同的情形。

对于法定应当逾期终止劳动合同而不逾期终止或法定不应逾期终止合同而强行逾期终止的,应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因此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赔偿。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依法进行处理。

对劳动合同到期或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双方当事人既不续订合同,又不终止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逾期终止合同引起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的规定,首先督促双方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要区别双方各自的责任,其次再依据续签的合同或国家的规定,以及双方责任的大小进行处理。

总之,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原因是多方面的,处理此类案件既要依法准确界定,又要分清责任,合情合理的给予仲裁。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个经济补偿的,那么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


·员工因疫情隔离公司开除合法吗?
      员工因疫情隔离公司开除合法吗?员工因疫情隔离而被公司开除是不合法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或是增加抚养费无合理理由的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
      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在飞速发展,这其中就有保险一行。而保险也有多种多样的分类,即使是工程也有保险。工程保险费就是指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实施工程保险的费用,其中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也会根据工程的类别而有所区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别,工程保险费取...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职员工伤的工资是以其基本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单位在员工辞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而不是要求员工转走。也就是说,随着...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劳动合同没到期签劳务合同显然是不合法的,应当解除未到期合同再重新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没有取得职工同意单位无权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保持原先的合同条件,职工可以离职并且要求支付补偿,并且社保属于强制性保险,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用人单位与劳动...


·工程款一直拖欠怎么办?
      工程款一直拖欠怎么办?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


·一、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
      一、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是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