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有自首情节会按照实际所犯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是按照基准刑40%以下要进行从轻处罚。具体如下所述:《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是什么?为规范司法实践中对自首和立功制度的运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规定,对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二)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具体认定《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的,对于最终的定罪量刑环节肯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不管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自首情节认定是根据我们国家刑法条文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确定的,而在最终量刑的时候是有法官自由裁量。



·网络诈骗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网络诈骗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网络诈骗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了一个犯罪行为,很多人在社交软件上都会收到一些明显是诈骗的信息,只要有防范意识一般都不会上诈骗团伙的圈套,对于网络诈骗的处罚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那网络诈骗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网...


·未成年人强奸罪怎么判?
      未成年人强奸罪怎么判?近年来,我们从新闻报道上总能看到强奸案件,这极大的威胁着女性朋友的生命安全。而未成年人犯强奸案件的也数不胜数,那么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


·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若犯罪行为人是精神病人的话,不是说就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换言之,根据实际的情况,精神病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


·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
      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猥亵他人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一、行为主体 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对于刑事开庭流程是什么?
      对于刑事开庭流程是什么?(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


·诈骗罪中的从犯是怎么规定的
      很多团伙犯罪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我国法院对于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是会区分对待的。而且有些从犯,也有可能是属于受胁迫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当事人是有可能最大程度的争取法院的从轻处罚的。同样的对于诈骗罪中的从犯,量刑肯定是要区别于主犯的,这一点,我国刑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诈骗罪中的从犯...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


·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怎么判断?
      非法集资是一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经济型犯罪,故而我国司法机关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是较大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公民是比较多的,故而很多公民都无法理解他人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改罪该如何判断呢? 一、有没有非法集资罪怎么判断?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


·刑拘时可以见律师吗
      可以。刑事拘留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会见和通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


·刑法规定的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对刑法有一定了解的人可能会发现专业术语中包含着认罪服法的名词,很多人就简单地将其看作是一种罪名上的简单承认而没有更加深刻地进行了解,尤其是认为自己不可能触犯刑法的老百姓来说就更加不可能多作认识。那么,刑法规定的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一、刑法规定的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认罪服法罪犯...


·销售假药罪排查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销售假药罪排查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 确定每月16号为集中考试日,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拟聘用人员掌握《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考核,与有关企业签订《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与执业药师签订《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承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