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立遗嘱一分也不给小女友合法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立遗嘱一分也不给小女友合法吗当事人是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给别人。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成立后,生效时间为遗嘱人死亡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公证遗嘱是怎么规定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三、自书遗嘱怎么规定的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遗嘱的形式。除了公证遗嘱外,其他遗嘱必须设立遗嘱见证人,见证遗嘱的设立和遗嘱的继承。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的,才能够合法的继承办理,如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法继承遗嘱中的财产。



·未婚抚养权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未婚抚养权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


·重婚罪立案新规有什么标准
      一、重婚罪立案新规有什么标准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离婚诉讼要带什么资料
      离婚诉讼要带什么资料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


·起诉离婚立案后多长时间能开庭
      起诉离婚立案后多长时间能开庭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庭时间。但是审理期限是受到3-6个月的法律限制的。总的来说,法院立案后,需要分案、排期,再有举证期限,开庭。...


·女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若在离婚的时候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话,那么此时女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好抚养费的数额。但日后,随着客观情形的变化,女方也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的。那么此时,女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有利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要求变更抚养...


·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
      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


·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因为其中一方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话,此时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但要注意,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与我们普遍认为的过错其实还是不太一样的。那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该怎么认定才好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本质上属于财产侵权损害赔偿。但考虑到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因婚姻关系带来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特殊性,在审判实践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 1.夫妻一方适用本条请求赔偿损失应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民法典》将夫妻财产共同共有作为原则,夫妻约定作为例外,在财产未分割...


·前夫想撤销无效婚姻有哪些后果?
      夫妻感情不和,得知婚姻无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无效婚姻的原因有很多种,情况属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很多人不知道婚姻无效的先决条件。那么,前夫想撤销无效婚姻有哪些后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撤销无效婚姻后有以下法律后果: (1)关于...


·刑事案的国家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国家在治国的时候一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民主治国,所以国家的权力机关必须要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甚至为了保障我国的法制建设,国家专门制定的有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国家的权力。比如在刑事案件当中符合某些特殊情形的话,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刑事案的国家赔偿的情形包括...


·双方父母离婚后怎么给抚养费?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相爱便结婚,不爱了便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私下解决,诉讼离婚是通过法院诉讼,那么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双方父母离婚后怎么给抚养费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双方父母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