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刑事赔偿范围不具体,检法两家认识有差异。

(三)赔偿义务机关设置不合理。

(四)刑事赔偿程序设置不科学,缺乏监督。

(五)赔偿金不能及时到位。

二、解决刑事赔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有哪些?


(一)完善、修改国家赔偿法。

(二)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努力提高办案水平。

(三)建立赔偿案件储备金制度。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⑦违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⑧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④刑讯和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三项:

①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强措施(包括拘传、拘留、罚款等)的损害赔偿;

②民事、行政诉讼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③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存款、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等)造成损害的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的刑事赔偿是由赔偿义务机关来进行处理,但对于在赔偿中所涉及到的问题也很多,但只要对申请人的赔偿进行严格的审核,而且强化保护公民人权的意识,只要受害方所提交的材料是可能得到法律的认可,那么就可以获得属于自己的赔偿。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在对方不同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向法官起诉离婚。那么,在起诉离婚期间原告是否可以撤诉呢?起诉离婚后又该怎么撤诉?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能撤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我国婚姻法中离婚后哪些人有探视权?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青年人们对于婚姻的价值观也在发生着改变,结婚、离婚都是常事了。有的家庭的离婚还伴随着子女的抚养与探视问题,时常也会有相应的纠纷出现,那么到底在我国婚姻法中对于离婚后哪些人有探视权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哪些人能获得探望权 1、关于探望权的主体...


·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生活中由于各种民事纠纷的现象,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种行为实施处罚,家庭暴力也是属于民事法律中的一种,他也存在这对他人故意伤害的要件,那么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结婚后财产的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后财产的分配的规定是什么?结婚后财产的分配的规定是原则上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愿意进行相关的分配的话,当然也是尊重这种自愿分配的原则。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配偶患精神病能提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能提离婚吗 一、配偶患精神病能提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理
      实践中,无论通过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离婚手续的,毕竟夫妻之间的事情也只有当事人才能说得清楚。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理呢?这是很让人苦恼的事情,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


·婚内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
      婚内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定力协议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方便划分各自财产范围的协议。婚内财产协议基于夫妻双方当事人公平自愿的原则来定力,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意一方不能单独更改。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生效,依照法律规定来看首先必须满足双方应...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百分之多少?
      一、孩子的抚养费是百分之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


·家庭冷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家庭冷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家庭冷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家庭冷暴力就是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通过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和情感的沟通、或是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劳动。具体表现如下: (一)漠不...


·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生活中,一方出现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往往也会造成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最终离婚。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的情况,对此作为妻子的一方如果坚持要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


·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对于夫妻一方来讲,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起诉离婚的前提准备工作就是起草离婚起诉状,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下文,了解一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1、写明当事人的基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