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行为是常见的,侵犯专利权就是通过假冒、擅自销售等方式对专利权人合法所有的专利进行侵犯,那么专利侵权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利侵权的取证方法?

权利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一种最为有利可行的取证方法,尤为重要。其主要方式如下: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 保全证据 。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三、什么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所谓侵犯专利权是指依法保护的有效专利权遭到侵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专利权的侵犯可分为对专利标记权的侵犯及对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的侵犯.对专利标记权的侵犯,可能构成假冒他人专利实施权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对这种侵犯行的法律定义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这里有两个条件:

其一是,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

其二是,是否实施了专利,任何人或者单位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只要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了上述为中的任意一种,均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商标侵权行为风险预警机制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风险预警机制有哪些?1、第一,建立商标侵权数据库,检索并收集侵权近似商标,确认这些近似商标是否已获得授权,如果已获得授权可以提出无效申请,如果未经过注册,尽可能的申请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保护或者在公示期的商标提出异议使其不能获得授权,就是一种防御性商标体系2、第二,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步骤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各国在计算机领域的竞争逐渐体现在软件研发上,所以其实我国对于专门研究计算机软件的这些公司都是大力扶持的,这些人在计算机领域应该都算作高精尖人才了,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这部分工作人员来说也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可能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的人不太清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步骤具体是怎...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成功注册的商标是不会侵权的,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


·著作权不保护客体具体是什么
      著作权不保护客体具体是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


·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权应该属于谁
      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权应该属于谁?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破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合同他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就对“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作出了详细规定:4、专利法...


·汇编权侵犯著作权怎么办?
      汇编权侵犯著作权怎么办?汇编权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


·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一、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专利申请权不是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区别是: 一)本质不同 专利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申请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


·什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一、什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


·申请商标无效官费需要进行收取吗?
      申请商标无效官费需要进行收取吗?是需要进行收取的;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局需要对注册商标进行评审,进行评审时会收取1500元的费用。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最新刑法假冒专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刑法假冒专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刑法假冒专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