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需要支付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话,应提前通知员工的,但是实务中,很多企业可能口头解除合同,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合同证明的,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只有拿到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据之后,要求经济补偿金才会依据,口头解除合同,劳动者很难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得发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因此,建筑单位必须要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得发挥。据此,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建...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


·送外卖可以随时辞职吗?
      送外卖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的,但是如果是专职送外卖的就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板卷款跑路了,而有的时候则是因为单位确实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但不管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导致的拖欠工资,此时肯定要做出处理的。那到底拖欠劳动者工资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拖欠劳动者工资该怎么处理 在用...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在生活中,人防工程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国家针对人防工程是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的。要求有关单位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一定要谨遵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的问题,在以下的资料当中,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过期怎么申请赔偿?
      当代社会,工伤认定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一个认定的流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工伤认定的发生基本上都是为了寻求用人单位的赔偿,实际上可能会发生工伤认定过期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过期怎么申请赔偿?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交通违章长期未处理怎...


·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怀孕工厂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


·工作中手指划伤了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手指划伤了算不算工伤?员工手指划伤,如果因为工伤的话,肯定属于工伤的。若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不小心砍伤手的,则应当属于工伤。若与工作没有关系,则不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需提供...


·非法使用外籍童工怎么处罚?
      现在有很多不法企业为了节省公司的日常开销,但又在不影响产品产量的前提下,就会打起了雇佣童工的念头,国内的童工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就会有外籍的童工被拐卖雇佣,那么公司非法使用外籍童工是怎么处罚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我国对使用童工的规定 为保护未成年人...


·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退需要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退需要补偿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退需要补偿吗?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


·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一、管理员恶意侵权收到公司员工联名信能辞退吗? 管理员恶意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